时评:扎牢重症精神病人监护篱笆
分享到:
编辑日期:2017-02-2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国军】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2月18日,犯罪嫌疑人胡某,因口角纠纷,持面馆菜刀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一面馆门口,将面馆业主姚某砍死。民警快速出警,现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事后,犯罪嫌疑人胡某家属出具了由四川省宣汉县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证,显示胡某为“精神二级残疾”。(2月21日《新京报》)

  这起命案又引起了大家对精神病人这个特殊群体的关注。据统计,2011年我国重症精神病人已超过1600万人,其中住院治疗的不超过12万。由于许多精神病患者未及时有效治疗,症状或从轻度发展到重度,而重度精神病患者如未得到有效监护,发病时可能暴力伤人,引发恶性案件。2011年有统计称:精神病患每年造成的严重肇事案件超过万起。

  对于精神疾病的治疗,目前医学上没有一蹴而就的方法,大多只能通过药物手段进行控制,绝大多数患者需要长期治疗、监护。而治疗、监护费用对于胡某这样的贫困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之重。

  如何将精神病人特别是重症精神病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扎牢监护篱笆是摆在面前的一道棘手难题。为了减轻精神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从去年开始,全国残联系统实施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包括重度精神残疾人在内,每人每月发放100元护理补贴。早前,残联组织对精神病患者有发放免费服药卡、住院救助等优惠措施。但这些措施还不足以保证所有重症精神病人获得有效治疗与监护。

  从实践来看,除了残联组织外,还需要相关部门、组织、机构伸出援助之手。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视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从人员、经费、政策、措施上提供保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为重病患者的必要治疗和监护费用兜底。医疗卫生部门要不断提高精神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能力,加大科研攻关力度,从根本上解决精神疾病的治愈难题。民政部门应将重度精神病人单独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从经济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公安部门要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所有重度精神病人实施有效监护,不能放任自流,危害社会和公众安全。当然,重度精神病人的家属应义不容辞履行监护责任,其所在社区(村)要协助家属和相关部门做好监护工作。

 

  (王国军,男,生于1968年6月,湖北省鄂州市人,工作、生活在湖北省黄石市。系湖北省杂文学会会员,2005年开始写作时评、杂文,共在各类报刊发表作品800多篇。杂文《安全文件的自白》,2009年5月4日首发《三晋都市报》,2009年第6期《杂文选刊•职场版》转载,并入选2010年漓江出版社出版的《2009中国年度杂文》。)

 

  编辑:杨东鲁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