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要“风暴”更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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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7-08-0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家云】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近日,大冶市正掀起一场多部门联手集中整治城区非法上路和非法营运的“黑的”“摩的”风暴,广大市民拍手称快。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入冲刺阶段的关键时刻,刮起一场整治“黑的”“摩的”风暴,无疑是十分必要的。“黑的”“摩的”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他们目无交规、无视行人,甚至对烈日下站在十字路口执勤的交通志愿者也熟视无睹,在城区横冲直撞,已到了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影响市民出行安全、影响文明创建成果的程度。你在人行横道线前,好不容易等来绿灯,自认为可放心大胆安全过马路了,可冷不防身边会突然横冲进来一辆甚至几辆“摩的”,令你顿时惊得全身起鸡皮疙瘩;你驾驶私家车在街头按道次和红绿灯规规矩矩前行,“摩的”们却见缝插针,随时跟你抢道,威胁着你的交通安全,令你握方向盘的手心直冒冷汗。一些“黑的”“摩的”还与正常营运的“的士”抢生意、拉客源,扰乱出租车营运市场;一些“摩的”超载、超速驾驶,甚至在马路上“飙车”,搞“特技表演”,酿成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这类现象更是在人们身边见怪不怪,屡屡发生。

  可客观现实告诉我们,要想彻底根治“黑的”“摩的”所造成的交通乱象,仅靠一场整治风暴是远远不够的。因为,这种交通乱象由来已久,积弊较深,加之“黑的”“摩的”及其非法营运行为的违法成本较低,一些“黑的”“摩的”车主根本不把整治当一回事,即便是整治期间暂时避避风头,一旦风暴过后,他们又会我行我素,“鸭子背上泼瓢水——现还现”。

  所以,对“黑的”“摩的”交通乱象的整治,不能寄希望于一次风暴,而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这里的长效机制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时间上。不能风过雨过,而必须天天、月月、年年整治,直到将这类交通乱象整治到像当年禁止“麻木”营运一样从我们身边绝迹了才收兵。二是效果上。要使整治真正取得成效,靠一样那样不痛不痒的处罚是不够的,还必须进一步提高其违法成本,要采取罚款、扣分、扣押、没收等多种方式,依法予以重罚,要罚到他们既“痛”又“痒”起来。特别是对一些无牌照、横冲直撞的黑“摩的”,要见一辆摸一辆,不让他们上路;对不从事营运、仅自己代步的摩托车、电瓶车,交警部门平时也要加强监管,要督促车主上牌照,以便于管理。对违反交规者,可借鉴对机动车的管理办法,采取扣分、罚款双罚制予以重罚,直至依法予以治安拘留,看谁还敢横冲直撞。

  作为广大市民自己,也要从爱惜自己的生命和维护城市的整体形象出发,不要为了图省事或便宜,而乘坐“黑的”“摩的”。不为虎作伥,让这类车主没有市场,这也是根治“黑的”“摩的”违法行为的最有效的方法。

 

  (作者系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干部,杂文家,其杂文《笼中鼠》获全国首届鲁迅杂文奖银奖)

 

  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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