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另一种“笨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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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7-01-1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许家祥】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贼是聪明人,但也有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笨贼:

  阿根廷一家具店的员工正在上班,突然,地板上塌陷了一个洞,众人惊呆了,却见两个人从洞里爬了出来。原来,这是两个盗贼,耗时5个月挖了一条80米的地道,准备盗窃家具店5米外的银行,但却算错了位置。由于技术不过硬,这两个家伙为此花费了10多万元。

  英国警方抓获一名愚蠢的劫匪,其被捕过程让人哭笑不得。他溜进一家店铺,偷了几百英镑。然而,店里香味扑鼻的炸鸡让他不忍离去。令人吃惊的是,他一吃就是20分钟,当警方赶来时,他还在享受美味。

  美国一个伪装得很奇葩的小偷,去一家汽车经销店偷东西时,在自己身上捆满了树叶,现场所有人都惊呆了,只见他一步步朝着收银台走去,然后伸手、拿钱、被抓。“观众”很好奇他的思维,同时在想他当时是不是在默念:看不见,看不见。(摘自《笨贼一箩筐》,罗小四/文)

  这些笨贼都是外国的,其轶闻尽可当作茶余饭后的笑料,一笑置之。但笑过之后,也能引发一些思考。我就觉得,外国的笨贼我们有,外国没有的笨贼我们也有,其笨劲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贪官就是另一种笨贼。虽然贪官和贼风马牛不相及,但干的都是非法勾当,本质上是一路货色。贪官也像贼一样有一定的才气,知识面比较宽,有的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关系学等都有研究,有的还能文能武、能写会画。所不同的是,贼偷的是个人或单位,贪官偷的是国库;贼是“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贪官有时候明目张胆地要,肆无忌惮地抢;贼偷几十万、几百万就是“大手笔”,贪官有的偷几十、几百个亿;贼一般只偷钱财,贪官除了钱财,还偷权、偷色。所以,无论是位高权重的贪官,还是鬼鬼祟祟的小偷,说到底都是“贼”。古人讲得好:“贪者,民之贼也。”贪官是披着公仆外衣、举着正义旗幡的贼。

  贪官与贼一样玩的是“技术活”,也时常出“技术差错”,干愚笨之事:有的官员贪财贪色时利令智昏,本来想进“银行”却进了“家具店”;为了香味扑鼻的“炸鸡”而“不忍离去”的贪官则是汗牛充栋,比比皆是;至于掩耳盗铃,在自己身上捆满树叶去偷盗国库,还默念着“看不见”“看不见”的贪官更是数不胜数……

  当然,小偷与贪官也有不同之处:小偷实事求是,不玩虚的,贪官呢,用不上的东西也要,比如贪几十亿人民币,他八百辈子也用不完;几十幢别墅,有的他一次也没住过;数不清的金银玉器,有的看都没看一眼。这些东西,虽然好多没有“用”,纯属摆设,可作为他那个级别的官,是“应得的待遇”,就像皇帝老爷的三宫六院,不一定完全“用”,但必须拥有,这种“拥有”唯一的用处就是最后拥有了罪证,是真正的“蠢得死”,标准的“大笨贼”。

  非常精明的贪官何以变成了“大笨贼”?

  以愚观之,前些年官场中“笨贼”层出不穷,主要源于自己监督自己的“笨制度”: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工作,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做了贼,纪委书记多是睁只眼闭只眼。个别不识相的若要与顶头上司叫板,不是被撤职就是被关进监狱,“出师未捷身先死”。

  痛定思痛,现在的监督制度聪明一些了,纪委相对独立,纪委书记“空降”较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也已经启动,这些新制度将有效地防止笨贼的滋生和蔓延。

  古今中外无数事实证明,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监督是防治腐败最重要的一环。把官员当作贼去监督,官员就不会变成贼。反之,把官员当作好人而放任自流,好官也可能变成贼。

 

  (作者为长沙国防科技大学教授,杂文家,其杂文著作《台上的风景》获全国首届鲁迅杂文奖银奖)

 

  编辑感觉:许家祥杂文,杂文家大脑的奇思异想,对社会的敏锐洞察,文字的绝对干净。

 

  编辑:杨东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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