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给材料短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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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9-07-2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汪强】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某日,我读到若干篇给材料作文,所给材料为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出题人还明确交代,文章以简短为好。在说理透彻的前提下,文章越短等级越高。现抄几篇如下,请读者判别等级高低。

  文章一(《发不可代首论》):人如果被割首,则丧失性命,其儿女将失去其父母,其父母将失去其儿女,其夫将失其妻,其妻将失其夫。而削去几根头发并无些微痛苦,说不定少了几根头发还可收到美容之效,两者对人的影响如此不同,发可代首吗?又假如发可代首,那汗毛可以代首吗?指甲可以代首吗?

  文章二(《发可代首论》);有人说发不可代首,以为如果发代了首,将该割首的罪犯只割去了几根头发,那就太便宜罪犯了。这种说法其实是不对的,是不懂历史的表现。要知道在古代割人的头发其实是一种很重的惩罚,甚至是不比杀头轻的惩罚。要特别说明的是曹操作为丞相,身份高贵,被割发更是奇耻大辱。

  文章三(《能保住“首”就是好主意论 》):遥想当年,曹操说出割发代首,一定有人觉得可笑,有的暗暗发笑,有的捧腹大笑。堂堂的丞相、了不起的诗人,怎么想到了这么个馊主意?可不管有多少人说它馊,但用这个主意保住了曹操的头,这就是一个好主意。曹操是当时的大英雄,保住他的头,可不是他一个人的事,而是关系到天下安危,能使得中国早几十年结束了分裂的局面,让老百姓多过了几十年太平日子。多少年后,人们还说曹操是有本事的人。有本事的人不就是能出好主意的人吗?

  文章四(《搞笑不如认错论》:曹操犯下了要斩首的罪,当是犯了什么大罪,比如要造反要夺取皇位?不,他没犯什么大罪,只不过他的马因受到意外惊吓下田踩了几根麦子。罪虽不大,可按他所下的军令却要杀头。可曹操不肯认这个令下错了,更不愿杀了自己的头,就想到了以发代首的把戏。看样子这把戏帮他度过了难关,可结果让他留下了千古骂名,成了典型的奸诈之人,让他失去应有的历史地位。

  文章五(《曹操敢于担当论》):在此事件中,是曹操违背了军令。而这个军令恰恰是曹操制订的。曹操制订的,曹操也就可以修改:修改后,由于非人为原因马踩了庄稼,人不算违纪:或虽为违纪,处罚不重比如给个通报批评之类的处分,或当年不得评先。如此,就没大问题了。但为了维护百姓的利益与军令的权威,他宁可砍掉他的脑袋,也不可随意修改军令。

  说明:不同的文章,对人对事有不同的看法,对此,我只能原文照抄,而不敢自以为师胡乱评判修改。

 

  (作者系首届全国鲁迅杂文奖银奖获得者,其获奖作品为《麻雀为何要自由》)

 

  编辑:张启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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