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关于“自己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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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20-09-21 【来源:转载】 【作者:李志远】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闫肃老人讲唐诗》一书,披露这样一则轶事:当年,毛泽东主席曾先后三次接见闫肃,而最后一次接见时,年事已高,说有个愿望,希望京剧《红灯记》里的李玉和要活下来,请闫肃能否把戏改一下。为此,闫肃闭关数十天,最后向毛主席汇报说:李玉和还是得牺牲,您要是让他不走,就让我走吧。

  应当说,毛主席的心情可以理解,他的希望也不是没有道理。但《红灯记》是按事物内在发展逻辑,系统而完整的文艺创作,如果改变其中的重要人物命运,会使作品伤了元气,失去悲剧的应有力量。所以,闫肃没有改,坚持了自己的尺度,之后多年的演出效果,也证明他是对的。

  北大教授吴组缃,同样尊重和坚持自己的尺度。上世纪40年代,他曾应聘四川省立教育学院教授,当时是在学期中间,校方希望他开半个学期的课,但可支付他一学期的薪水。没想到,吴组湘当即表示:“这样怎么行?我明明只上了半学期的课,怎么能拿你们一学期的薪水?”这在庸人眼里,无疑是书呆子的迂腐表现,但在正人君子看来,他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尺度”,着实令人敬佩。

  吴组缃按照自己的尺度,不仅不为利,而且不为名。1985年的一天,有个外地学者来拜访吴组缃,那学者编了一本清代学者纪昀的《阅微草堂笔记》选注本,想请吴组缃题签。但吴看后,认为他对纪昀的看法并不妥当,所选的篇目也不理想,因此,不能题这个书名。无奈,那位被拒绝的学者,只能乘兴而来,扫兴而归。

  王蒙在一篇文章中,也说到个人尺度问题。他说:“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消极评价,究竟有多少是靠得住的?有多少是以己度人度量出来的?反过来说,下一代不是也以自身当标尺吗?”意思是说,世事与时俱进,一切都在变化,评判是非的尺度不能停步不前,当然,对前人的有些好东西,还要珍惜和继承。因此,无论上代人,还是下代人,只要自己评判是非的尺度错了,就要自觉改正才好。

  《三联生活周刊》2018年第13期,载文说,台湾学者李敖,在乎的是信仰而不是金钱。他一贯按自己的这一尺度行事。有段时间,他在香港卫视开办《李敖有话说》节目,收入颇丰。但后来,人们反映他有些话触犯底线,劝他不要讲这些话。他想了想,便去找董事局主席刘长乐,说“我跟你们凤凰缘已尽”,“我不要做节目了”。触犯底线,当然是不对的,但他在没认识到底线的重要性之前,宁可不做节目、放弃不菲的经济收入,也不盲目顺应——有待提升他对底线的认识。

  评判是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尺度,而自己的尺度从何而来?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约定俗成,大体形成评判是非的共同尺度。而这共同尺度,植入不同阅历、不同学识、不同信仰的个人头脑,便成为每个人自己的尺度。尽管自己的尺度带有鲜明个人色彩,彼此有差异,但每个人,都免不了要以自己的尺度来评判是非。这就需要正确对待和把握自己的尺度:正确的,要坚持;错误的,要改正;一时拿不准的,则要等待认识的清晰明朗。

  在这个世界上,为了探索前进,追求本真,对于自己的尺度,每个人都应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敢于自以为是,也敢于自以为非,并及时予以调整,而不能为了个人的名利地位,随声附和或者固执己见。

 

  (原载 杂文集《一枝一叶总关情》)

 

  (作者简介: 李志远,网名司马一夫,军休干部,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941年 7月 22日出生在河北省栾城县一个小农村,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参军入伍,退休前是正师、大校。主要写杂文、散文,也写诗歌。曾在《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北京日报》《杂文月刊》《唐山晚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军内外几十家报刊发表千余篇作品。已出版《包含香味的玫瑰》《观钓偶感》《另类公道》《幽默与遐想》《人生碎片》《一枝一叶总关情》《灯下杂想》《李志远杂文选》等文集。曾获《人民日报》“金台奖”等几十个奖项)

 

  编辑:张启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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