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邱橓:明代清介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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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22-02-18 【来源:站内原创】 【作者:​沈栖】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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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瑞,是世人共知的明代清介之臣。其实,足以与之比肩的还有同时代的邱橓。史书上早有“南海北邱”一说。

邱橓,字懋实,号月林,山东诸城人,是明嘉靖、万历年间的一位清官,历任兵科都给事中、礼科给事中、南京太常少卿、大理少卿、都察院左都御史、南京吏部尚书、刑部侍郎等职。他一生清正廉洁、刚直不阿,敢于犯颜直谏,勇于弹劾贪吏,以“强直好搏击”著称而声震遐迩。

嘉靖二十九年(1550),邱橓中进士后步入仕途,初任行人司行人职务,掌管传旨、册封等事务。甫入官场,他就秉持“正人先正己”的信念,严守《说苑政要》中“临官莫于平,临财莫于廉,廉平之守,不可攻也!”的警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清廉的作风。邱橓常被朝廷派遣去参加庆贺官员的任命仪式,按当时惯例,凡参加者均可获得一份不菲的礼物或红包,唯邱橓一人拒不领受。尽管如此的“另类”作派多被朝官非议、嗤鼻、侧目,但他却不为所动,依然如故。方廉履新湖广总督,得意非凡,向各省大吏及朝廷要官赠送礼金,以图结交同僚稳固官位。邱橓坚拒,并立刻上报皇上揭露其卑劣行径。皇帝下诏部议,结果方廉官位还没坐热就被罢免。

《明史》赞誉邱橓惩治腐败、整顿吏治的政绩:“其风采为世所仰望,列海瑞、吕坤之间,人以为俯仰无愧云尔。”史载,他为政期间,相继弹劾重臣23人(17人被治罪),其中有位高权重的严嵩心腹,有皇太后的家眷,有世袭的伯侯,有高居庙堂的尚书、御史,有威仪一方的封疆大吏。邱橓不畏权贵、敢于翦贪的勇气和精神堪称为官者的楷模。

嘉靖四十二年(1563),蓟辽总督杨选因抵抗蒙古人入侵不力而被治罪处斩且株连九族。邱橓为之上疏:“杨选当斩,何至诛灭九族?”公然逆了龙颜而削职为民。(顺便一提,《明史》载:“邱橓丢官愤归故里,唯蔽衣一箧,图书一肩而已”。)万历十一年(1583),神宗下诏再度起用邱橓为右通政,接着升任左副都御史、刑部侍郎。翌年,神宗将查抄原首辅大学士张居正家一事交办给邱橓等人,并下旨:“如有漏透容藏者重治”。此事《明史》等史书均有记载,邱橓文集《望京楼遗稿》也有详述。当时,朝臣如首辅申时行致函邱橓为张居正开脱,认为:“其交密戚者则有赂,路人则不敢;债帅巨卿以一当十者则有赂,小吏则不敢;得其门而入者则有赂,外望则不敢。”礼部尚书、帝师于慎行甚至致函恳求邱橓手下留情:“为之疏请于上,允以聚庐之居,或为之私谕有司恤以立锥之地。”面对高官们的暗示明告,邱橓“得书,不纳”(谈迁《国榷》)。他以严酷态度及个人对张居正贪赃的估算,决定予以不折不扣地追赃。邱橓于万历十二年(1584)三月十六日,条陈三款,款款针对张居正的贪墨劣迹,足见其以反腐治吏为己任的决心和斗志。

还朝后,邱橓以张居正案为鉴,上了著名的奏疏《陈积弊八事》,建议朝廷“痛惩吏弊”,尤其亟待摒弃政绩、请托、诂察、举劾、提问、资格、教官、馈遗等八方面的积弊,“以挽回久坏之人心,振作方新之气”。神宗对这一奏疏大加赞赏,旋即下诏奉行,力图营造清明的为政氛围。然而,邱橓凭借一己之力根本无法挽回那个“美缺袖中商,货利横天下”时代的颓势。


(作者简介:沈栖,笔名凡夫、聿飞,1951年生,主任编辑,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杂文家,先后出版有杂文集《世相纵论》《明天的废话》《实话直说》《告别“社会病态”说谎》《一个公民的闲话》《无花的蔷薇》《边看边说》《余墨谈屑》)


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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