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于成龙的三次“卓异”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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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23-08-01 【来源:站内原创】 【作者:高浦国】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清朝名臣于成龙,这位布衣出身且大器晚成的封建社会官员,在他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曾有三次被举“卓异”。这三次“卓异”,使他以廉洁清正著称的一生昭然于世,被康熙御笔亲赐为“天下廉吏第一”。

何为“卓异”?一曰突出、出众,二曰指杰出的人。按清制,吏部定期考核官吏,文官三年,武官五年,政绩突出,才能优异者称为卓异。那么,于成龙缘何而被举“卓异”呢?这得从他步入仕途之路说起。顺治十八年,时年44岁的于成龙,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任县令。罗城由于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局势未稳,前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成龙到罗城时,这里遍地荒草,县衙也只是3间破茅草房。困境之中,同去的5名仆从不久就或死或逃,而他却以坚强的意志,扶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罗城为官三年,于成龙采取“治乱世,用重典”的方法,最终使罗城摆脱了混乱,得到了治理,呈现百姓安居乐业的新气象。于成龙的突出治行受到两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也由此被评为全省治理的榜样。康熙六年,于成龙被两广总督金光祖举荐为广西唯一的“卓异”,并升任四川合州知州。

在合州不到年,合州人口骤增,粮丰水美。由于招民垦荒政绩显著,康熙八年,于成龙被擢升为湖广黄州府同知。由于在黄州府同知年任上政绩突出,于成龙又深得湖广巡抚张朝珍器重,于康熙十二年再次被举“卓异”,被调主持武昌府政务,并将擢武昌知府。  

康熙十七年,于成龙升任福建按察使。上任伊始,于成龙就做了一件为民称颂的好事。当时,清廷为对付台湾郑氏的抗清势力,实行了“海禁”政策。当地统治者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之名问罪,使许多沿海渔民蒙冤罹难。于成龙在审阅案卷时,发现每案被拟处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甚至殃及妇孺。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清室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不能咸阿从事!”在他的力争和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百姓免遭屠戮而获释,对病困不能还者还发给路费。康熙十八年夏,于成龙在按察使任上第三次被举荐为“卓异”,并升任省布政使。

纵观于成龙的仕途,他之所以能从一个七品知县升任至二品巡抚,一方面,当然与他三次被举“卓异”有直接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得益于他能在为官之路上遇见“读心识人”的伯乐,任人唯贤、选贤任能,才使得他每次被举“卓异”之后,都得以升职,甚至被破格提拔重用。对于成龙来说,这些慧眼识人的上司都堪称伯乐,在关键时刻都给了他难能可贵的帮助与提携。

相比之下,现代社会的选人用人机制无疑比古代更为先进,让那些一心一意埋头苦干、干了老百姓所想所盼的好事实事的“卓异”干部,按组织化制度化方式被荐举提拔,为国家发展作出更多贡献,正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鲜明体现。


(作者简介:高浦国,黑龙江省尚志市人,全国杂文作家研究会理事,黑龙江省杂文学会常务理事,尚志市委党校退休干部,研究馆员。)


编辑:张启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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