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学生保证金能保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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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7-02-2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江南笔客】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这学期刚开学时,某地某校班主任别出心裁,要求班上同学每人交100元到200元保证金,保证学习成绩不下降,如果犯错或者下降就扣钱,好管的学生交100元,不好管的交200元。报名当天就收取保证金几千元。

  保证金一般是指合同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而交纳的资金,专门用于履约的保证或违约的惩罚,通常发生在经济领域。然而,将保证金移用到了教育领域,要求学生交成绩保证金,这显然有违教书育人的初衷,更侵害了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这是一种典型的以罚代教、以罚代管方式,很难真正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他们奋发向上的学习热情。班主任以交成绩保证金来激发学生成绩天天向上的所谓创新,其实是掩饰其以罚代教简单粗暴管理模式的一个借口。

  要求学生交纳保证金,是教育乱收费,更是一种违法乱纪的行为。《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巧立名目紧盯学生的口袋,不是个案,在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由于打击的力度不够,常常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死灰复燃的怪象乱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亟待落地开花。

  更令人忧虑的是,收取保证金的做法,透露出一种以成绩论英雄的教育思维,与国家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背道而驰。教育,不但要教人以知识,更要育人成人。要让学生认识自己、悦纳自己、发展自己、完善自己,形成健康人格与创新能力。决定孩子一生的不仅仅是成绩,更重要的是健全的人格。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天赋,教育的职责就是发现与发掘孩子的闪光点,而不是统一用一把成绩标尺去度量每一位学生。教育更不是奴化学生,不是把每一个受教育者复制成一种机器。

  保证金能保证什么?承载教书育人神圣职责的人类灵魂工程师们,的确该三思而后行啊!

 

  (作者本名李邦元、李杨,系湖北省杂文学会会员,松滋市杂文学会副秘书长)

 

  编辑:杨东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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