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有感于王林的“委员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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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7-04-0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家云】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当了十年全国政协委员的黄石市司法局副局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林曾在一次委员交流时,深有感触地说:“我认为,一旦当上了政协委员,365天就都是政协委员,绝不是开会那几天的事。”他的感慨,得到了时任湖北省政协主席王生铁的高度评价。(3月2日《东楚晚报》)

  “365天都是政协委员”,这堪称王林的“委员观”。为了不辱使命,他如饥似渴地学习各种新知识和各种政策法律法规,开会时积极建言献策。他头年提出的“建议国家尽快对法律援助立法”的提案,第二年国务院就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虽说国家法律援助条例的出台,不一定是因为他的一份提案,但他的提案与国家思考和准备的内容不谋而合,却是不争的事实。他还提出了“关于加强老少边穷地区水利建设”等多个提案,并使阳新富河整治列入国家投资计划;他还受到过时任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的接见。闭会期间,他也经常深入基层,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尽一个政协委员的职责。

  由王林的“委员观”,我想到我们基层的一些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他们仅把委员、代表当着一种政治光环,只满足于一年一度“两会”期间的“举手表决”““鼓掌通过”,而不能像王林那样主动去思考一些问题,不注重学习委员、代表必备的业务知识和各种新知识及各种政策法律法规,不去了解相关国家机关的职能,讨论“一府两院”报告和其他报告时,要么以不了解“一府两院”的职能缄口不言,要么说一些不着边际的外行话,甚至把不了解“一府两院”的职能作为自己讨论时缄口不言或蜻蜓点水、不着边际外行话的挡箭牌,并因此心安理得。闭会期间,更不能像王林那样,要求自己“365天都是政协委员”而去履行民主监督职责,有的甚至不能做到廉洁自律,而利用自己是委员、代表的光环去行贿受贿、贪赃枉法,与委员、代表的身份格格不入。每年有不少委员、代表被依法查处,就是明证。

  委员、代表不仅仅是一种身份、一种荣誉、一种光环,更是一种责任、一种担当。既然人民选自己当上了委员、代表,就要代表人民行使好监督职责,监督相关国家机关、部门依法履职。而且,这种监督不仅要表现在“两会”期间,同样要表现在平时,要把自己365天都当成是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而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学习,学习,再学习,使自己尽快进入角色,而不能自己把自己当成一个“表决器”,甚至当成一尊好呆不说的菩萨。这样,就践踏了委员、代表的崇高身份。

 

  2017-3-2

 

  (作者系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干部,杂文家,其杂文《笼中鼠》获全国首届鲁迅杂文奖银奖)

 

  编辑:杨东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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