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月薪制抓住了整治欠薪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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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7-12-1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黄东升】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据报道,湖北省黄石市于11月30日正式出台了《黄石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及欠薪违法信用惩戒制度的管理办法》,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于每月15日前,将审核汇总的农民工工资明细表及支付审批单按程序盖章后,送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由开户银行将工资款直接划转至农民工个人银行卡(折)上。这则消息,对广大农民工,尤其是在建筑行业从业的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福音。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是深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政府部门一直要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问题。过去,政府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是通过舆论宣导、重点时段督查、整改等方式进行。这些方式,虽然能对施工企业和老板形成一定压力,但制约力度和惩戒力度都不够,一些缺少良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私人老板根本没放在心上。他们能拖就拖,能欠就欠,使得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老大难”。

  本次出台的《办法》,从要求和措施上看,制约力度和惩戒力度明显增强,尤其是实行“农民工工资月薪制”,更是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首先,实行“农民工工资月薪制”,压缩了不良企业和私人老板“打太极”的空间,使拖欠行为失去托词借口,“逼迫”着他们不得不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打到专用账户上;其次,“没有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至农民工工资账户的企业和老板,将依法承担直接清偿责任”等惩戒措施,势必让失信企业和老板不能不顾及诚信和法律后果。

  农民工工资能否按时足额发放,关乎农民工家庭的生计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某种意义上说,也直接影响着扶贫脱贫工作的进程和质量,直接影响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故此,必须将“农民工工资实行月薪制”这一好办法落实好,将实事、好事办好、办扎实。

 

  (作者简介:黄东升,男,1963年9月25日出生,大冶还地桥人,现居黄石,中学高级教师,曾任中心学校辅导员、中学校长、片区党支部书记,中华诗词学会会员、湖北省杂文学会会员、黄石市散文学会会员、大冶市作协会员。1984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已在地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散文、诗歌、小说、报告文学、教育教学论文、时事评论六百余篇(首)。)

 

  编辑:杨东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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