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吴海“憋屈”为哪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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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8-01-1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沈栖】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吴海,北京橘子水晶酒店CEO。吴海的出名,是因为他站在企业家的角度,对我国营商环境存在的某些乱象,敢于大胆且大声说出真话。

  2015年3月23日,吴海以《做企业这么多年,我太憋屈了》为题,致函李克强总理,以切身体会和所见实例,坦陈了不少政府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的“庸政、懒政,政策陈旧、不清晰、滥用”等问题,“企业是个不敢反抗的奴才,公仆是爷不是仆”,尤其到了“端午、中秋、春节,是我们缴纳‘特种税’的时段”。吴海同政府打交道时诸多的“憋屈”经历,惊动了包括总理在内的三位国务院领导。5月14日,国办信息公开办公室、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及北京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中南海召开专题研讨会,吴海应邀出席。

  岁月荏苒,涛声依旧,甚或愈演愈烈。前些天,吴海又一次发出“公开信”,继续倾吐营商的苦水。在他看来,两年多来,“执行层面好像没有真正领悟到中央的意图,高层频频发出的简政放权信号,往往在基层卡壳,该憋屈的照样憋屈,甚至更憋屈”。吴海忍无可忍,向媒体抱怨:“我的憋屈已到了气愤的程度。”

  其实,吴海的“憋屈”经历并非其独有,也非偶然遭遇。我国不少企业家基于明哲保身而对此默然忍受,黯然失声,而吴海则是像《皇帝的新衣》中的那个孩子说了真话,虽然犀利,但客观中肯。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力推进简政放权,提高市场经济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时期,按理说,营商环境应该是良性的、健康的。像吴海这般“憋屈”所显示出的态势显然是与时代发展相悖的。在这些年高压反腐、持续反“四风”和强调简政放权的背景下,基层行政机构和公务人员依然对企业“层层设卡”甚或“层层盘剥”。吴海在近日的“公开信”中一语中的:“变的只是形式,本质并没有改变。”如:拿钱的少了,事更难办了;跑腿的次数少了,但事情照样办不了;态度改变了,流程却不见少;等等。日前,《解放日报》更是披露了一些企业家的近年感受:“鬼子进村”式的“流动执法”,实则“白拿白要”的那种,过去每年几十拨,如今每年也得十来拨;企业“孝敬”政府部门的“公关开支”,原来每年五六十万元,现在减少到了二三十万;基层行政机关明目张胆“索贿”的少了,如今只是消极怠工“不作为”,他们明知道业主每日扛着高额房租、人工费、承受力有限,就以各种理由或拒受理或借口不来现场审查,迫使企业只能千方百计疏通关系、请客送礼;等等。——面对如此的营商环境乱象,“吴海”们岂能不“憋屈”?

  自不待言,形成良性、健康的营商环境,企业家的自律、诚信、责任固然必要,特别是要自觉遵纪守法,撇清“政”“商”关系,杜绝以行贿的方式钱权交易以牟取暴利。但是,良性、健康的营商环境首先取决于政府行为,诸如适当放权、主动让利、减轻负担、跨前服务等,并且对政府权力细加约束,尽最大可能堵住制度的漏洞,压缩裁量的自由度。

  201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同年9月15日,中央深改组第1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两份《意见》,前者针对地方政府及官员,后者针对自然人与企业;前者体现了法无许可皆禁止的法治原则,后者体现了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法治原则。两者既是法治的内在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当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只是实现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必要条件;倘要完整实现法无禁止皆可为,亟需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厉行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切实给企业松绑。至于权力行使正面清单,其初衷就是为了依法行政与推动简政放权,细化的任务包括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大力清理调整行政职权,依法审核确认与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等内容。合二为一,旨在进一步释放内蕴于自然人与企业的民间经济活力。

  试想,倘若真正实施了这两大清单,把这两大法治基本原则落地生根,“吴海”们还会有那么多“憋屈”么?

 

  2018.1.15

 

  (作者简介:沈栖,笔名凡夫、聿飞,1951年生,主任编辑,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杂文家,先后出版有杂文集《世相纵论》《明天的废话》《实话直说》《告别“社会病态”说谎》《一个公民的闲话》《无花的蔷薇》《边看边说》《余墨谈屑》。)

 

  编辑:杨东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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