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是什么?就是“既敬重又畏惧”。这是人们对待事物的情感态度,它囊括了“敬”与“畏”的双重情感内涵:“敬”是指恭敬、敬重、彬彬有礼;“畏”是指惧怕、畏怯、战战兢兢。在这里,“敬”,体现的是一种人生态度、一种价值追求,是对事物人格化的一种尊重;“畏”,是一种行为的警示界限,是一种对自身言行的自律,是一种对萌生不规矩行为的自我约束。敬畏是一种态度、一种观念、一种品德、一种境界、一种自省、一种约束,也是一种忧患、一种睿智、一种敏锐、一种原则、一种觉悟。一句话,是内在精神境界和价值追求的自然外化。
哲人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越是历久弥新。它们一个是我们头上浩瀚的星空,另一个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律令。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对法律的敬畏并非单纯的惧怕法律,也不是把法律供于神坛而顶礼膜拜,而是对法律的热爱和尊重,是内心深处对法律的一种价值信念,把法律当作信仰而尊法敬法;当作红线、不可逾越;当作底线、不可触碰。
从一定意义上说,只有内心敬畏尊崇法律,才能在行为上尊重和坚守法律。时下,一些领导干部“权大于法”“官就是法”“我就是法”的心态依然比较严重,导致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屡屡发生。从根本上讲,就是缺少对法律应有的敬畏心。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首要的就是解决好敬畏法律的问题,从内心上尊崇。
我们老百姓生活也要要讲法度规则。生活中的法度规则无处不在,比如上班单位有规章制度,出行有交通法规等等。然而生活中过马路闯红灯、公共场合插队、迟到早退、违约失信等,很多人觉得这些没什么,忽视法度则成了习以为常的事,漠视和破坏法度规则以往都没什么成本,但遇到危险则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反思很多惨剧,其实只需多一点理性、多一点克制,遵守法度规则,损失是可以避免的。在这个不走前门走后门、拼背景的时代,总有种声音说,按法度规则办事的老实人会吃亏。其实不然,侥幸一时不见得能侥幸一世。守法度规则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的路。踏踏实实吃饭、老老实实干活看上去平淡乏味,这样却让人踏实心安,不用提心吊胆,晚上不怕鬼敲门。
《明史》记载,明太祖朱元璋一天早朝时突然问群臣:“天下何人最快活?”有人说功成名就者最快活,有人说富甲天下者最快活……答案五花八门。朱元璋听着这些回答只是颔首捻须,不以为然。这时一个名叫万钢的大臣回答:“畏惧法度规则者最快活。”朱元璋连连点头,称其见解“甚独”。这话有哲理,也有远见。法度规则是人类社会的“保护神”,不可亵渎和违反。违背、忤逆法度规则,可乘一时之机,可图一时之快,可获一时之利,然而,古往今来又有几人真正得到快活?
(作者系湖北省杂文学会会员、松滋市杂文学会会长、《松滋杂文》主编)
编辑: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