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忘恩负义”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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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9-07-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先洪】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15年前,我写过一篇杂文,名曰《关爱小人》,受到社会关注,并在很多报刊发表过。忘恩负义者属于“小人”一族,我也想“关爱”一下。

  中国人在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史中,在情感领域纠结最多的莫过于恩爱情仇。对忘恩负义之徒,始终是深恶痛绝的。与此配套的文学作品不少,如《农夫与蛇》《东郭先生与狼》,都在警示人们要防备忘恩负义之人。

  其实,被人“施恩”的有两种人,一种是受苦受难,急需别人解救的人;第二种是有理想、有抱负,仅靠自己的力量无法实现的人。最多的是因为苦难交加,才感动“施恩”之人。而施恩之人,也是两种情况:一种是自身实力并不雄厚,因拔刀相助他人,最后造成自己身陷危局,落得比受恩之人结局还惨,称为“舍己为人”的君子。另外一种是当别人有求于己时,自己有实力、有条件为他人解困,算“顺手人情”,可称为“好人”或“伯乐”。

  我认为,前者施恩于人是“义举”,后者施恩于人是“善举”。施恩于人的人中,两者都是值得世人称道的。需要受到“救治”的人主要是忘恩负义的“小人”。“忘恩”者尚可谅解,因施恩者很多人并不图回报。“负义”之人就需特别救治了。不仅不回报施恩者,还“负义”加害于施恩之人。在“小人”系列,这种人属于歹毒可恨之人,需猛药救治。

  人的心一般分为五种:善心、良心、诚心、私心、歹心。施恩于人的,都有一颗善心、良心、诚心。“忘恩负义”者中,仅仅忘恩,尚称私心(只考虑个人利益),若负义,就是歹心了。对胸怀歹心的人,中华民族的传统定义会称之为:狼子野心。

  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有亲人、恩人、友人、敌人。所谓亲人,都与家人、姻亲、血亲相关。而恩人中,可能有亲人、友人。在良心上,最不能忘怀而且要力图回报的应该是亲人加恩人的人。如果对有恩于斯的亲人都“忘恩负义”甚至“恩将仇报”,那就违背天理人伦,称为“大逆不道”。如现在的“坑爹”族,“啃老”族,都是中华民族传统道义所难以容忍的。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做人的一种境界,也是一种道德规范。知恩图报,不是需要人去“割股”报答,只是心中永远不忘怀施恩之人。报恩方式可以是心灵牵挂,也可以是”投桃报李”。只有这样,受恩于人后才能在人生道路上求得心灵平静。

  中国的“文化大革命”之所以要永远钉在民族的耻辱柱上,造就了一大批“忘恩负义”之人也是症结之一。放任甚至发动学生斗老师,儿子斗父母,坏人斗好人,善恶不分,恩将仇报,将上下五千年形成的人性美德丢失殆尽。这是我们愧对祖先的一段丑史,更是我们民族的痛,是世世代代都不能忘记的历史教训!

  40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复苏,国力强盛,但传统美德的回归速度很慢,国民素质的提高也有待时日。目前,甚至出现一些仰洋人鼻息,向反华国家出卖灵魂的民族奸佞。这种人是最丑陋的“忘恩负义”之徒,应遭国人唾弃!

  “忘恩负义”之人就是“小人”,也是“病人”。在民族振兴的征程中,应该向他们猛喝一声了:觉醒吧!回头吧!用自己的良心、善心、诚心,去回报自己的国家,自己的亲人,自己的朋友!

  (己亥盛夏写于蓝天寓所)

 

  (作者系松滋市二届政协副主席,湖北省作家协会、诗词学会、杂文学会会员,松滋市杂文学会名誉会长。曾兼任松滋文联、松滋作家协会名誉主席,散文学会名誉会长。先后出版文集《三声集》,散文集《冬趣》,诗词集《秋夜月色》《蓝天星辰》。曾在各级报刊上发表论文、散、杂文、诗词作品近百万字。)

 

  编辑:张启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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