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李宗黄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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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9-12-1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吉同】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李宗黄是蒋介石在大陆时期的亲信。抗战胜利后,他被老蒋派往云南任民政厅长、代省政府主席兼国民党省党部主委,乃“一二·一”惨案的主要元凶。这年的12月1日上午9时许,李宗黄派出数百名党徒和特务,带着各种凶器冲入云南大学、西南联大等大中学校,对手无寸铁的学生大打出手,并投掷手榴弹,致4人死亡、29人重伤、30人轻伤。女学生、共产党员潘琰胸部被手榴弹炸伤,手指被弹片削掉,此刻正倒在血泊中痛苦呻吟。一暴徒见状,竟举起带尖的铁棍,照她腹部猛刺三棍,致其很快死亡(南岳《南渡北归第一部·血染红土地》)。此案令全国震惊,昆明随之也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学潮和民主运动。

  纵观李宗黄,其一,品质差,江湖上都喊他“黄狗”。其二,性狡诈,他的另一个绰号叫“黄鼠狼”。其三,民望低。他在云南原本就有前科,“四·一二”政变后,他以朝廷监军的身份来到龙云主政的滇省,残酷镇压共产党人,引发了全省的“倒李”运动。此次又履职云南,一开始就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其四,心歹毒。他视共产党人和追求民主进步的学生与教授为仇雠,必欲杀尽而后快,根本不知宽容和妥协为何物,更没有“枪口抬高一寸”的怜悯和理性,只认暴力惟知镇压,人性指数极低。

  这次在昆明如此大开杀戒,除其本性外,还与他自认的“政治正确”有关。他深知老蒋对中共的“底线”是斩尽杀绝,更痛恨“闹事”的学生,揣摸透了故才敢下手这么狠。其实,历史上有不少这号人。西汉宣帝朝的河南太守严延年,“为治阴鸷酷烈”,每到冬季,他将所属各县的囚犯传到郡衙集中,然后一起杀掉,血流数里,老百姓送他个绰号叫“屠伯”。杀死死囚犯,这是法律规定,代表“政治正确”,但严延年将之放大N倍,将所有的囚犯一律杀掉。武则天长寿二年(693年)二月,有人告发岭南流放人员谋反,武则天遣酷吏万国俊代理监察御史前往查问。万国俊到广州后,“悉召流人,矫自赐自尽”,假传太后命令要他们全部自杀。流人高喊着抗议,于是他将这些人驱赶到河边,“尽斩之,一朝杀三百余人”(《资治通鉴》卷27、205)。杀“谋反”者,在皇权时代,是“政治正确”的最高表现。万国俊打着这个旗号,将那些根本没有谋反之心的可怜流人全部杀死。真是穷凶极恶,丧尽天良。

  重用李宗黄之类,短期看,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迅速震慑政敌、百官和被统治者。但从长远看,却是饮鸩止渴。这般伤天害理引发天怒人怨,只会大面积失去人心,只会将更多的人变成反对者和反抗者,直接危及社稷的安全。仍说李宗黄,他卖力制造的“一二·一”惨案,迅即把重庆当局推向了风口浪尖,全国很快掀起了反对国民党的惊涛骇浪,令老蒋气急败坏,国民政府威信扫地。说国民党反动派的统治从此开始瓦解,实不为过。

  再分析这类人,还可得出三个结论:其一,只有皇权专制或近似之的社会里,才能生长出这种东西,民主法治社会很难有他们的生存空间。其二,名声很臭,民愤极大。大到什么程度?人们恨不得“断其喉,尽其肉”。比如鹰犬来俊臣被处死后,众人“争啖俊臣之肉,斯须而尽。抉眼剥面,披腹出心,腾踏成泥”(卷206)。其三,多没有好下场。严延年最终遭弃市,来俊臣、侯思止等酷吏,最后都被女皇处死。武则天崇尚暴力,深信权力万能,但对这种人也心存忌讳,因为她深知这种动物是长在帝国肌体上的毒瘤,任其疯长必然后患无穷。至于这些毒瘤何以能长成?怎样切除它?帝王将相无论如何也答不出来,因为他们根本不知现代政治文明为何物。

 

  (作者简介:刘吉同,河南省新乡市杂文家,笔名为红河水、云边客)

 

  编辑:张启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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