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孙孔目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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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9-12-3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唐汇寅】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水浒》中的林冲一向小心谨慎,不意高衙内看上了他的夫人,闹得“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幸亏他遇到了耿直好善的当案孔目孙定,人称“孙佛儿”。

  高太尉喝叫左右将林冲“解去开封府,吩咐滕府尹好生推问堪理,明白处决!”滕府尹接到先入为主的“明白处决”命令,深知“推问堪理”只是走过场,怎敢违拗。孙定提醒他只可周全林冲。滕府尹虽清楚内中冤情,但碍于太尉气焰不敢自作主张。孙定便激将他:“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一问点中了穴位,金圣叹赞为“然自是快语”。滕府尹毕竟是朝廷委任的命官,不是高俅的家奴,怎能俯仰由人:“胡说!”孙定顺势火上浇油:“谁不知高太尉当权,倚仗豪强,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却不是他家官府?”这番话激活了滕府尹的天良和自尊,旋摆出当家作主独立审案的架势:“据你说时,林冲事怎的方便他施行断遣?”孙定方亮出点子:“着他招认做‘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

  滕府尹怕高俅施淫威,又登门再三禀说林冲口词,请求领导指示。高俅情知理短,只得另图良策。若非孙定一片佛心,林冲早已死定,哪还到得了野猪林和梁山泊。

  孙定的“快语”耐人寻味。在高太尉眼里,开封府只能俯首听命、为他服务。但他终归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说开封府是他家的,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谁敢与皇上争权!

  偏有人比高俅更为气盛。《新京报》曾报道2012年8月10日,江苏靖江一公务员倚仗父亲是公安局副政委,公然持刀砍人并喊出:“公安局是我家开的”“杀死人没问题!”

  前不久云南多家法院宣判了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的19人,此前还有6名涉案高干受到了纪律处分。孙的母亲只是一个普通民警,继父也仅任过某公安分局副局长,两人都因包庇儿子受过处分。1998年,孙母还被判刑5年,孙父亦被撤职。他们竟搞定了20余名公检法司干警,还包括前后两任省高院院长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这些人绝不是几顿吃请就嘴软之徒,没有相当的功夫焉能过关斩将。

  正是他们的包庇纵容,1994年10月,孙小果就读警校时伙同他人轮奸女青年被捕后,改小年龄3岁得以比同伙轻判,仅获3年有期徒刑且监外执行。于是人们议论孙小果即使被判刑也不会坐牢。孙则有恃无恐、变本加厉,1997年4至6月又强奸了4名女青年。1998年1月,《南方周末》一篇《昆明在呼喊:铲除恶霸》让他引发了全国关注,接着孙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他们又一顿神操作延至1999年被改判死缓,以后逐年减刑至实际服刑12年5个月便出狱,改名换姓开了家豪华夜店,又成为当地黑老大再次实施了一系列犯罪行为。在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督导下,今年终于三进宫。

  可叹高太尉官至部级以上也未能让滕府尹惟命是从;高衙内色胆包天也不敢在大街上强抢民女,更不敢残忍施暴。偌大一个云南就没有一个孙孔目吗?孙小果在省一监多次违规减刑就引起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质疑反对,说明孙孔目还是有的。但司法厅和监狱的有关领导撇开他们,把孙小果调至省二监,并谎报他发明有实用新型专利再三为之减刑。孔目只能进言,府尹才有决定权。

  今年11月26日央视播出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亦有19名公职人员涉案被依纪依法查处,其中有时任怀化市检察长和公安局长及新晃县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副县长、公安局长、公安局政委等。而主犯杜少平的舅舅也就是个中学校长,居然手眼通天四两拨动了千斤,让十多位大小领导为我所用——公安局不立案,县检察院对被害者的家人说:“我们不敢帮你。”

  杜案与孙案中,涉案当权者都把“开封府”当成了谋取私利的交易所,靖江持刀砍人者则把公安局视为自己作恶的庇护所。“开封府”早已今非昔比,法院、检察院前面都冠有“人民”二字,人民公安的宗旨也是为人民。孙孔目之问提醒我们:人民不能徒具虚名,“开封府”不能沦落为个别人公权私用的独立王国。

 

  (2019/12/17于富春江畔)

 

 

  (作者简介:唐汇寅,男,生于1950年,大专文化。湖北省杂文学会会员、松滋市杂文学会顾问,其杂文三次获得“克权杂文奖”)

 

  编辑:张启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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