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所欲不逾矩
分享到:
编辑日期:2016-04-1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从玉芝】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重情义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也离不开一个“情”字。无论是亲情,还是友情,或是人情等,都是人与人之间联系的纽带和桥梁。讲规矩则是中华民族的宝贵品格,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贯穿于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方方面面。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规矩的重要性,认为规矩不仅是指党的纪律,而且是指法律、制度、规定、道德、规范、规律等,包括刚性规矩和不成文规矩。而当“情”与“矩”两者相遇时,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要做到“情不越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在我国古代有这样一个故事,东汉苏章任冀州刺史时,前去查办作为老友的清河太守。苏章来到清河后,设宴相邀清河太守。席间,清河太守尽叙二人平生情谊,并说“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言下之意是,苏章也是自己的另一半天。听到此话,苏章凛然道:“今夕苏孺文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法也。”言下之意,人情是私人之间的事情,办案还是要按照朝廷的律例,互不相违。在第二天的公堂上,苏章依照律例究其清河太守的贪赃枉法之罪,并将其免职。苏章在律例与人情之间把握了一种尺度,那就是“情不越矩”。可见,人情可以存在于个人交往中,却不能游离甚至逾越法律红线。连古人都深谐“情不越矩”之理,而作为具有现代意识和政治觉悟的党员干部何去何从,想必一定会找到正确答案,

  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看到,特别是纵观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有些党员干部就是受“情”所困,为“情”所惑,被“情”所绊,成为党和人民的叛逆。有的党员干部只讲感情,不讲原则,以情代纪,以情代法,肆意妄为;有的亲情错位,对家属、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明知不对,却不予制止,不加管束,甚至怂恿庇护,导致违法乱纪的事情一发而不可收拾;有的用人办事,人情高于标准,人情高于制度,吃吃喝喝,请请送送,大搞歪门邪道,影响极其恶劣;有的过分地重感情,讲义气,被所谓的“朋友”利用,把党和人民所赋予的职权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有的爱情错位,养情人、包二奶,或为满足情人的畸形物欲、或为营造与情人的安乐窝,搞起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出卖灵魂……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这些都是没有摆正“情”与“矩”的关系,没有做到“情不越矩”所造成的恶果,他们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纯属咎由自取。

  古人云: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对今天的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有了这个规矩,对其有敬畏之心,在现实生活中的或亲情、或友情、或人情等将得到更加充分的展现,将变得更加阳光,将变得更加美好,得到的将是更大的精神自由和人身自由。党员干部要做到“情不越矩”,除了要认真过好亲情关、友情关、人情关之外,更要树立正确的民情观,要始终坚持把执政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常怀为民之心,多行务实之举,勤修清廉之德,在“情”与“矩”面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做人民的公仆,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本文编辑:杨东鲁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