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谨防“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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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7-04-1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高浦国】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鄙人经过多年的细心观察精心琢磨潜心研究耐心期待,终于在近日独创发明成功一门新的学问:“宰学”。正准备谋划申请,妄想获取一项专利权,不知然否?其实,在下的这门“宰学”,并非是一种高深莫测的深奥学问,可也不是一般的庶人立马就能解读明白的歪理学说。

  在下发明的这个“宰学”的核心内容,就是指各种商贩及不法之徒用狡诈的手段,让顾客和用户在经济上受到损害的学问。再通俗一点讲,就是能让聪明的人或二虎八叽的半傻子都乐于受骗上当的学问。“宰学”的涉及面很广,诸如种种传销活动,以及网络诈骗等等都属于这个范畴之列。

  这是啥狗屁学问,纯粹是小儿科!您别急。在下之所以敢自称“宰学”是一门学问,定然有这门学问的根由说道。不信,在下细细漫谈开来。

  时下,有许多消费者怵于在农贸市场购买小商小贩的物品,因为有一种余悸心理,怕挨“宰”。有的挨宰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人们对“宰”字的指代含义早已心领神会,肚子里文化水多的,更了然于心,就是对那些利欲熏心、不择手段、坑害消费者发不义之财的人,称之为“宰”人者。

  “宰”者们之所以能够兴成“宰”事,主要是在冷酷、贪婪的心态中,以其花样翻新的手段和伎俩构成了危害。从“宰”的形式上看,有公“宰”与私“宰“之分,又有明“宰”与暗“宰”之别。前者往往是打着“为公”的招牌,行挂羊头卖狗肉之能事,通常是借各种巧立的名目,譬如搞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等等。这种“宰”法是光天化日之下所为,都“宰”在明处。被“宰”者明知道是非量所“宰”,也都乖乖地挨“宰”,挨“宰”了大都有一种“哑巴吃黄连——有苦无处诉”之感。

  明“宰”与暗“宰”特点不同,暗“宰”更具欺骗性、诈骗性和隐藏性,令人防不胜防,比如抬价,囤积居奇,欺行霸市;或者掺假使假,倾销假冒伪劣商品;或者巧设圈套,以甩卖价、清仓价、优惠价,或以有奖销售等等手法诱骗消费者。

  最让人谈“宰”色变的那种野蛮霸道、凶狠奸诈的不法业主,他仅仅是“宰”了你的钱还是小事,一旦对“宰”者稍有不满之色,还能遭受到皮肉之苦哩。在下的一文友就领教过。前不久,这位文友因公出差进省城,在一家饭店小酌就餐,结账时,他一人吃了一盘炒菜,喝了一瓶啤酒,二两米饭,满打满算不过几十元钱,业主竟向他索费上百元。这位文友是位文弱书生,明知吃亏了,便据理与其业主理论了几句。不料,业主伸手就给了他两记耳光。这位文友看到这位业主是个凶神,只好忍气吞声地付了账 ,愤慨离去。他被“宰”得人财俱损,冤哉!这样活生生被宰了,又不了了之,“打掉牙往肚里咽”。此现象长久了,才使得那种“宰”人的无赖霸主们更是横行无忌。

  当下“宰学”应用率和普及率最高的当属旅游业和饮食服务行业。特别是那些名气大的景区景点的黑导游们,往往会用五花八门的“宰学”骗术误导游客购物上当。这种上了游“宰学”当的案例举不胜数。

  在下蛰居在一个县城,近两年又有一种新的“宰学”兴起。一些宰主们打着为老年人养生的名义搞起了“宰老学”,什么养生院、养生店、养生铺相继挂牌营业。宰主雇佣一些脸蛋漂亮、颜值较高的帅男靓妹,再加上一张张巧舌如簧的甜嘴,一个劲地忽悠那些痴求于长生不老的老头老太们,大把大把掏出自己的保命钱购买了各种各样所谓的保健品,结果造成不计其数的老年人上当受骗挨宰。有的老年人明明知道挨了宰,还乐此不疲地甘当“姜太公”。如此种种,谁能不说宰人的人也很有宰人的学问呢?

  “宰”人者用种种手法坑害消费者,肥了自己的私囊。如何才能治一治这些形形色色的“宰”主呢?当然,能根治“宰学”的当属法学。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从根本上解决“宰”人现象的发生,莫过于用“法”。要用法律来规范经济行为,依法制裁那些以不正当手段巧取豪夺的不义之徒,轻者罚他个汗颜,重者绳之以法。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每个消费者自身都能达到会用法的程度,必须花点精力,认认真真地学好法,比如学一学《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当你被“宰”时,能够主动地拿起法律这个锐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样,“宰”人者的财路就会被法律之剑给砍得越来越少,“宰”人者也会慑于法律的威严自觉地扔下屠刀,法律之剑也会把“宰学”这门学问砍没了。

  在下虽获不到“宰学”专利,可也免遭“宰”了,岂不乐哉!

 

  (作者为黑龙江省杂文学会理事、研究馆员、《尚志市志》执行主编,杂文家)

 

  编辑:杨东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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