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熊孩子现象应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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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7-11-03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栩】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近日,据一名网友透露,西方的万圣节当晚,上海某地,成群的小孩子涌进了一家便利店,一边口中杂乱地喊着“不给糖就捣乱!”,一边将店里的糖果、零食席卷一空。此名网友还拍了照片,照片里一群打扮成王子公主的小孩子在便利店门口欣喜地品尝着万圣节的“礼物”,旁边还有三三两两的大人,宠溺地望着他们。事后,这家便利店当时的值班员自掏腰包为这些孩子们“买了单”。

  网络上对于这件事的评价,笔者不想细说。笔者只知道,于法,这些孩子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

  抢劫,这个字眼用在小孩子身上确实违背常理,颇为严重。

  孩子是父母的天使,祖国的花朵。我国在1991年就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期间两次修改,目的是为了保护这些未来的国家脊梁。

  但随着网络的发达,一件又一件未成年人违法乱纪、道德败坏的事件频频爆出。这条法律逐渐被网友戏称为“未成年人渣保护法”。

  熊孩子给人的印象就是会闯闯祸。但随着人们法律意识逐渐提高,熊孩子闯的祸,小到可以说损坏个人财产,大到甚至是伤害他人性命。更有其监护人,总以一句 “他还只是个小孩子”来回应。

  追其根源,熊孩子的监护人脱不了干系。

  常上网,就会看到一些关于熊孩子的故事:一位奶奶带着尚不会走路的孙子第一次坐飞机,上了飞机以后孙子已经开始犯困了,可奶奶却逗孙子“看,飞机的大翅膀”,以致孙子吵闹不停;笔者爱好看电影,在天津读大学期间就养成了一个月至少去一次电影院的习惯,这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但在看电影的过程中不免有熊孩子吵闹。笔者很幸运,遇到的熊孩子的父母都很是称职,及时制止了熊孩子。可还是有不幸运的,父母和斥责之人大打出手;熊孩子三番五次刮花私人车辆,车主要求赔偿,监护人以“他还只是个小孩子”拒绝赔偿,双方先是互骂最后拳脚相加;熊孩子在地铁车厢跑闹,一青年人斥责几句,便被监护人骂了个狗血淋头;5岁男孩淘气将2岁女童带至没有护栏的顶层,致2岁女童坠楼身亡。更别说校园暴力这等屡见不鲜的事件。唏嘘!惋惜!悲痛!

  解放天性是对孩子们好,这没错。但能不能有个底线?一个法律的底线!一个道德的底线!

 

  (王栩,毕业于天津理工大学,现就职于湖北省松滋市杂文学会、松滋市东方书院,为“东方乐读”微信公众号编辑。)

 

  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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