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摩与西安乘摩之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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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6-04-11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东鲁】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深圳禁摩了,且是史上之最严厉禁摩!

  深圳市交警局指挥处处长刘晓定言之凿凿:“任何行业的发展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为前提。”

  深圳此次“禁摩限电”集中整治开始于3月21日,违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重点打击对象。取得的赫赫“战果”是:10天扣车17975辆、拘留874人数十名快递员被拘,上千名快递员被迫辞职, 圆通深圳一营业厅日接件从8万件突降至1万。难怪有人感叹:深圳,你的市民疼!难怪有人质问:深圳,你发什么疯?

  深圳之“壮举”亦令笔者“深震”!

  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是有缘由的。我想,既然深圳作为执法行为“英勇”禁摩,肯定事前必有三思,因为此举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于是,我搜肠刮肚为其寻找理由。

  其一:2015年深圳涉摩涉电交通死亡人数114人,占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的24.77%,伤亡率明显高于其他交通事故。

  我想,事故多应该正好说明摩的、电动自行车量大,市民需求广泛,而管理却没有跟上。如果一禁了之,是不是有推卸责任之嫌呢?

  其二:电动车不合标准。

  我想,不合标准不应该怪人家使用的市民呀。其源头应该是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从源头治理不就得了。人家市民一不是偷的,二不是抢的,从商店花钱买的正规产品,却派不上用场,岂不冤枉!就如小车贴环保标志一样,多此一举。环保不达标的车不让生产不就得了么?难道同样商标、同样型号的车,贴了标志就环保了,不贴标就不环保?这样且不滑稽透顶!

  其三:也许深圳是一座现代化城市,要“摩登”不要“摩托”。

  我想,一座城市现代化的根本标准应该是老百姓生活方便舒适,有文化底蕴和品位,有人情味。从这个角度讲,深圳警方对摩托和电动车一刀挥之,是不是有点形式主义?是不是犯了“运动症”?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说:“存在就是合理。”深圳警方“禁摩限电”是不是有点不合理呢?你今天“禁摩限电”,明天该不会禁止人们步行吧?因为步行更原始,况且,在步行中也常有事故发生。

  由深圳“禁摩”,我联想到了在西安“乘摩”。

  2015年10月,第29届全国杂文学会联谊会在古都西安召开。参观秦始皇兵马俑、观看《大唐国风》大型歌舞晚会固然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但触发我感应神经的恰恰是坐摩的、三轮车到钟鼓楼欣赏夜景、品尝羊肉泡馍和胡辣汤。

  我们湖北一行8人组团到西安参加年会,出了地铁转乘公交,下了公交,还有一段路才能到宾馆,迟迟不见的士,步行又太累。这时候,三轮车帮了大忙。坐在上面,就像体验上世纪30年代在大上海坐黄包车,情趣别致。晚上,我们去逛钟鼓楼,路径不熟,的士又不能进,又是三轮车帮了大忙。更有趣的是,返回时会长雷雪峰上了去火车站的地铁,忽然发现照相机忘记在宾馆了。他急忙下了地铁返回宾馆取照相机。我们满以为他赶不上趟了。结果,他居然如期到达火车站。原来,是摩的帮了他的大忙。

  对此,我的感想太深了。古都西安,太具人情味了!西安作为六朝古都,三轮车、羊肉泡馍、胡辣汤、烧烤、大红枣跟钟楼、鼓楼一样,也是这座古城的符号。如果单有古城墙、大雁塔、小雁塔、钟鼓楼,而没有三轮车、羊肉泡馍、胡辣汤、烧烤、大红枣,这座古都就只剩躯壳和表象,没有了神经和细胞,自然,就会缺少魅力与活力。

  我感谢西安,她让我享受灿烂的历史文化与生活情趣!而深圳和西安比起来,似乎缺了点什么。

  行文至此,我也捏一把汗:假如某一天,西安也像深圳一样“禁摩限电”!

  其实,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的家乡,20年前撤县设市时就禁止摩的了,而今20年过去了,摩的依然存在。因为,人们生活需要!比如,解决大街小巷深处“最后一公里”出行难需要摩的,有些残疾人出行只能坐摩的,很多晕车的人也只能坐摩的。存在是以需要为前提的,在合理的需要面前,禁止失去了力量,禁止行不通,禁止无为!

  末了,我倒要问问深圳市交警局的刘处长:怎样才能真正保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

  2016年4月10日22时稿毕于松滋市杂文学会

 

  作者为湖北省杂文学会副会长、杂文家

  本文编辑: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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