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吴清贪腐案后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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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7-08-11 【来源:转载】 【作者:雷雪峰】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某市发改委主任因受贿案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这个案子尘埃落定,但案中人吴清的受贿经历和落马轨迹值得深思。

  吴清具有博士学历,大学毕业被分配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后被某市作为优秀人才引进,先后在某市体改委、市计委、市审计局、区政府、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多个部门工作,是政府重点培养的干部。吴清沦为罪犯,媒体大多认为是他疏于对法律的学习,对亲情人情的错误理解,谬也。吴清帮弟弟揽了22个工程项目,弟弟和弟媳收了78万余元钱,表面看是为了亲情,实质上是在出卖权力,如果不滥用职权,22个项目如何能“卖出”?其次是政府管理漏洞大,监管措施不严、缺位。如此“优秀干部”,在长达多年的工作中,多次滥用职权,竟然无组织过问、无领导批评、无群众监督,从而导致吴清一错再错,给党和人民造成损失,毁了自己的前途,也让家人蒙羞。

  据报道,吴清为黄某揽接工商系统的改造维修工程,只在办公室当黄某的面打了一个电话,办公室负责人和财务处负责人就一切照办了,可想而知,吴清所在的这个工商局哪里还有规章制度?领导一句话,后面的一切都是做秀和过场。这样的场景出现在某市决不是孤立的,相似的人和事如今仍然在职的干部大概也不会陌生吧?因为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贪腐的路上,总是有那么一些人自负、侥幸,前赴后继。

  吴清帮人承揽工程,按“惯例”其弟弟可拿5%的好处,这好处哪里来?我看羊毛还是出在“猪”身上。谁是“猪”?某些管理机构就是那头“猪”。生活中猪是最笨的畜牲,可以任人宰割。假如政府的项目工程前期多做点调查,把预算卡紧一点,让工程没有暴利可图,“惯例”还存在吗?这种“惯例”往往会让优秀的干部变得利欲熏心。这种“惯例”一旦变成常态,国家重大项目将会成为个人掏空国家的重灾区。

  吴清的优秀本来是家人和乡人的骄傲,但结果是却被家人和乡人连累。吴清和黄某在川渝商会相识,一面之缘后来变成一生大转折。这与很多落马高官何其相似。如今的同乡会、商会遍布大街小巷,这些“会”既不是实体经济组织,又不具有政商权柄,大多是以拓展人脉、招商引资、牵线搭桥为办会目的。官商往往就是在这样的场合中勾结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北京的“西山会”就是个最明显的例子。前些年中央把各地“驻京办”都撤了,个中原因不言而喻。被撤者到底是真撤还是假撤,大家心照不宣。说到底,各种机构本意是好的,结果念了歪经,成了腐败的温床,政府管理搬起石头砸了自已的脚。

  吴清到欧洲考察,邀请何某同行。在威尼斯一家酒店,何某向吴清行贿5000欧元。结果是吴清把何某的项目列为发改委的项目,发改委批准的项目就是国家项目,政府是有资金扶持和政策支持的,这天下人都知道。幸亏项目未正式启动,否则某市财政又成冤大头了。这样的案例在各地都不稀奇,国家发改委某官员落马就是实证。吴清的做法就是上行下效,如出一辙。吴清有罪伏法,可那些至今还在台上掌握亿万大权项目审批的官员,难道不能从中反思吸取深刻的教训么?中央反腐重拳,总是打在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干部身上。但这样打来打去,除了让老百姓觉得党校教育的失败和组织部门的失职外,就再也看不到其他什么前景了。吴清作为某市政府重点培养的“优秀干部”,多次升迁,与组织部门关心和党校学习培养是分不开的。党校教育我想决不会教他以权谋私,一手发批文,一手收欧元票子。

  组织部门提拔重用他也不会是吃他嘴软,拿他的手短,从而把他放在某市一个个重要岗位的。

  吴清伏法认错了,但认识也不深刻。一句“学习不够”,法律知识不清,是不能代表得了的。

  要知道,吴清有经济学博士学位。以他经济学博士的水平,如果当初去大学教书育人,现在应该是桃李满天下的知名博导了;如果下海经商说不定某市首富就得改名换姓了,他受贿的那点钞票比起首富,还不够首富打发坐台小姐买脂粉的。你想想,像他这么“优秀”的人,在哪儿混不到饭吃,弄不到钱花。可他偏偏做了官,做官也没错,你做个清官才是人民的公仆,你做了贪官那就得落个“狗官”骂名了。可惜了吴清,走错了门,误入歧途,抱恨终生!

  某市像吴清这样的干部还很多,希望组织部门要花点力气真心爱护,再也不能让他们在惶恐之中带“病”工作,纪检监察部门也不能袖手旁观,出了事情看笑话。监紧一点,督勤一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前,让好干部干好事,老百姓有个好盼头、好奔头。

  时下,常听官员说很难受,这也不能报销,那也不能开支。这种思想,要不得啊!过去的漏洞不堵,错误不纠,吴清的结局就是你的结局。不占公家的便宜,不贪吃奢肴美酒,被猎杀的概率就会大大降低。尤其是要对那种名为项目考察,实为旅游观光的好事要保持清醒头脑。

  相比较许多落马的高官和巨贪,吴清还算幸运,只判了4年,至少还有后半辈子可以自由过日子。如果把过去在官场“拿人钱财,替人牟利”的想法,用在未来的时光里,经商一定是个好商人,干实业或许也会成大企业家。

  只要稍微留意一下媒体,就可以看到在官场摔跌人现在越来越多,只要莫把脊梁骨断了,还是有救的。前两年某市官场治庸官,在全国闹得水响,最近却没见动静,不知是媒体惰怠不敏感,还是某市“家丑”不外扬。吴清一案,由《解放日报》披露,令人感觉莫名其妙。在互联网时代,政府用封杀消息的手段不是高明之举。吴清现在监狱,与往日同僚见面说话的机会都难得,假如见面,他肯定悔恨有加,一定会告诫同僚引以为戒,因为狱中岁月,实在难受。

 

  (原载《湖北杂文》2017年第二期,作者为湖北省杂文学会会长)

 

  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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