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孩子,我为你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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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7-08-1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彭友茂】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这是刚刚读到的一条新闻:女孩小彤,12岁,父亲把她“嫁”给一个40岁的光棍。

  我相信,只要是一个有正常思维,又有点爱心的人,看罢新闻,心里都会发颤。

  孩子,我为你哭泣!你太小了,你才12岁啊!12岁,正是扎着蝴蝶结、戴着红领巾,像林间的小鸟一样,每天高高兴兴,叽叽喳喳,蹦蹦跳跳,与同伴们欢笑、嬉闹,常常在梦里笑醒的时节;12岁,正是在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等众多长辈的呵护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日子像花儿一样开放,从来不知愁滋味,一遇上不开心不高兴的事,就会撅起小嘴,搞点小罢工,发点小脾气,连叛逆期都不到的人生阶段;12岁,即便是家庭条件不怎么好,只要能安然生活在爸爸妈妈的怀抱里,甜蜜总还是有的吧。

  孩子,我为你哭泣!你今年只有12岁啊!一直以来,国家提倡晚婚,时下男女青年二十八九岁三十大多不愿结婚、成了“剩男”“剩女”的,多得很,你怎么就与“婚姻”搭上界?新修订的《婚姻法》明文规定,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从12岁到起码20岁,至少还有8年时间,你怎么由一个孩子变成了“新娘”?

 

  孩子,我为你哭泣!你摊上了一个不幸的家庭。还在你很小的时候,你的母亲嫌你爸爸没本事,“家里太穷”,离婚远去;你的父亲,因为图那两万元的彩礼,竟走出了这步棋。你的父亲老实巴交,他没能耐,本身也怪可怜的。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气之处,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把自己12岁的女儿“嫁”出去。

  孩子,我为你哭泣!我猜测,你们那儿像孔繁森、任长霞一样,关心、体贴群众的官太缺、太少,法制环境也不敢叫人恭维。你和你的家庭所在的小山村不会没有村委吧?村子之外,拾级而上,一定也有乡,有县(区)吧?相应地,也还一定有民政、司法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吧?这些地方的工作人员和大大小小的领导们都到哪里去了,难道他们就不知道你的这桩滑稽、可笑加荒唐的婚事违法吗?或许,他们知是知道的,但这类现象不少,他们想管管不过来;或许,他们根本就失职、渎职,懒得管不愿管,只有出了人命的事,他们才不得不问不得不管。

  孩子,我为你哭泣!十指连心,你毕竟是娘身上掉下来的肉啊。***听说你“嫁”出去,带上家里人,到了男方家准备把你带回家时,见到妈妈后,你情绪很是抵触,拒绝跟妈妈回家。你对妈妈说:“大叔对我挺好的,陪我玩,还给我买好多零食和新衣服。我不要回家!”说真的,孩子,你若对这桩荒唐婚事从一开始就不从,反抗,那倒合乎常规、常理,会降低我心中的疼痛感和辛酸度。现在,你认了,顺从了,就因为你从“大叔”亦“丈夫”那儿,得到了在爸爸那儿得不到的零食和新衣服。孩子,你还小啊,你还是未成年人啊,如此天真和幼稚,不就成了唐朝诗人聂夷中,在《咏田家》里所慨叹的那句“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的一个注脚了吗?

  孩子,也请你为我哭泣!我这70多岁的人,只会写点没啥分量的“豆腐块”,没有能力改变你的命运,没有能力帮助你结束这桩既成事实的非法婚姻,过上像我的小孙女一样,虽说有些平淡却也不乏幸福的生活。

  原谅我吧,孩子!

 

  (彭友茂,山东《临沂日报》高级编辑,现已退休。出版集子:《学会扔香蕉皮》《凭杂文能找到朋友》。北方文艺出版社2015年年9月出版的《中国当代杂文家》有其专文记述。)

 

    编辑印象:带泪的杂文

  编辑:杨东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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