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全面小康要建几座圆明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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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7-08-2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齐世明】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浙江横店按照北京圆明园的大小,1:1原样重建的“圆明新园”2015年建成一期,2016年10月1日建成二期工程并开放。近日其“缔造者”又豪言宣布:将用5年时间完成圆明园所有历史建筑的重建工作,即以盛时的“圆明园四十景”为蓝本,1:1再造“正大光明”“勤政亲贤”“洞天深处”“鸿慈永祜”等圆明园全数精华景观。

  这令笔者愀然想起七年前“异曲同工”的“新闻”:浙江横店高调宣布,计划总投资200亿元异地再造圆明园,5年完成……一言惊华夏!群起而攻之。未料,这当年被有关部门坚决叫停的项目,终于卷土重来了!重读兼反思这一新闻,笔者不能不问:对随时提醒我们落后就会挨打,记录了最屈辱历史记忆的圆明园,或新建或修复,所为者何?

  不必罗列主建派“重现昔日辉煌”“展示我国综合实力”云云之说,亦不必力挺主废(保持遗址)派,引世界各国保护文化遗产之“经”,只看我国2002年颁布的《文物保护法》之典,其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其实,圆明园建与不建,何止是如何保护文物之专业问题,其中大有深意焉!笔者以为。

  堪称“经济奇迹”的浙江横店,“发誓”拿300亿元新建圆明园,自身就是一个明证。一座名不见经传的小镇,建了影视基地便号称“中国好莱坞”了,“一石而二鸟了”:大大繁荣了当地经济,亦大大提高了其知名度。眼见着如此“多快好省的硕果”平地而起,怎能不盯住更大的“蛋糕”——更富效益也更具知名度的圆明园?

  而笔者曾洒下汗水也献出青春的“大三线”甘肃省,竟欲投资20个亿建造“中华伏羲文化园”,是另一显例。地处三四个省区的GDP不如广东一个小市的大西北,却要用“大手笔”,人为地营造“海内外华人寻根祭祖的圣地”,这是“造文化”,还是“造政绩”?

  两件例证,一枚硬币的正反,一柄剑锋的两面。“醉翁之意不在酒”,说穿了,“意”都是为博得同一位“大哥”——孔方兄的青睐吧?故此,珠海耗巨资按1:1比例部分复建成圆明新园,更离谱的安徽滁州,不但建成“狮身人面像”,又要建造金字塔,甚至引发埃及方面闹意见!这就不能不令人发问:中国要建几座圆明园,要“山寨”多少名胜古迹,才能达到精神小康?

  由此,又令我联想到笔者曾著文《中国需要几个好莱坞?》,此文曾于半个月后被《人民日报》转发,价值恐怕在于为民而厉声疾言:有些人就是“好大喜功”,不管这“功”会引发怎样的后果。有些人还过于“喜新厌旧”,这厢花大力气建“古董”——赝品,却一任那厢真古董荒草萋萋!

  现时,有一个词芸芸众生都耳熟能详: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在许多地方,“文化”只是物美价廉的龙套,小伙计,“经济”才是唱“大轴”的主角,领衔主演。既是“小伙计”,便常可以被“卸‘台’(磨)杀驴”,令人不能不发另一动地之问:多少钱能“打造”或者说买来文化?

  建“万园之园”,横店人自然宣称为弘扬传统文化,但文化毕竟不是某些硕士帽、博士服,花大锭银子就可以拿下,也不是古旧理论,只能在图书馆里打着鼾昏睡。

  文化要积淀,绝不能一蹴而就;文化要传承,绝不可急功近利。

  如果说,围绕圆明园再建与否持续几十年的争论,在此前还属于保护文物之争,那么时下之博弈,已更多地带有利益色彩。承载着中华民族美丽与哀愁的圆明园,作为一个国家的文化标签之一,不应成为某种利益集团的辖区。

  在全面建设小康的路上,“圆明园效应”尤为醒目!其复建或仿建,均不可不“慎动”。

 

 

  (作者为辽宁省杂文学会长、《辽宁杂文家》主编、高级编辑、中国作协会员,已出版作品集八部,获全国首届鲁迅杂文奖银奖等各种文学奖近50项

 

  编辑:杨东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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