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拍蝇少不了群众的举报,群众不是专业的福尔摩斯,要掌握确凿的证据的确很难,大多只能给纪检监察部门一个提示或线索。
举报的问题一般都要批转基层查处,有的材料在批转过程中难免跑气漏风,甚至转到了被举报人手中。如此一来,被举报者倒“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举报人反而一腔热血招来了不测。在某些塌方式腐败的地方、部门,蛇鼠一窝,官官相护,谁想伸张正义都得再三权衡。今年4月,湖北省纪委(2018)第四期通报对外公开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的一起典型案件中,荆门市29人的黑社会团伙,竟有该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刑侦支队长、交警支队长充当保护伞,且在其中参股分成。若要在荆门市举报这一团伙的问题,岂非自找苦吃?
2011年9月19日,河南洛阳调查地沟油的记者李翔被乱刀捅死。9月22日,张鹏杰在《中国青年报》撰文,认为记者是一种“高危”职业。“高危”的岂止记者,追责大头娃娃事件的受害者家长赵连海就坐了牢,揭露山西假疫苗的王克勤也被解雇,调查汶川地震豆腐渣工程的谭作人被判了五年,三聚氰胺揭黑者蒋卫锁也遇袭身亡……看到举报有风险,善良的人们只好退避三舍,明哲保身,惹不起,躲得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有人强调举报不能泄私愤,此话貌似有理,实则堵塞了一条捕获苍蝇老虎的门径。设若纪检监察部门也这样思考,看到匿名举报,或许认为举报人不具实名不敢负责(匿名者只是害怕报复打击而已),便先搁置一旁;看到“泄私愤”的举报,更会认为举报者不是出以公心而置之不理。
上海市举报法官招嫖的老陈,确有“泄私愤”之嫌。他怀疑法官赵明华判处自己的经济案件时袒护了亲戚,在反复申诉和6次上访北京无果后,才转向了“基督山式的复仇”。他专门购置了眼镜式偷拍装置,跟踪偷拍赵明华半年多,还在赵的情妇家中安装了摄像头,并花几千元雇请电脑高手编辑视频,铁证如山后才上交纪委。跟赵明华毫无过节的人,会不会下如此苦功夫去调查取证呢?如果老陈只是捕风捉影地写个举报材料,有关部门会像老陈那样跟踪追迹来坐实此案吗?
闻名全国的湖南“上访妈妈”唐慧,也是她11岁的女儿被人强暴了才步入上访维权之路。因为事涉公安干警,这条艰难的上访路竟然走了7年之久。负责维稳陪同上访的镇领导眼看为此花费达422万元之多,都渴望她早些胜诉结案。换成一个于己无关者,能够不到黄河心不死吗?
唐慧、老陈都是兔子逼急了才咬人。他们固然有“泄私愤”的因素,但帮国家揪出了害群之马,为群众出了气。这些害群之马今天侵害的是唐慧、老陈的私利,明天也会侵害其他人的私利。众多的私利汇聚起来还是私利吗?不挖出他们,嫖娼法官还会继续枉法裁判,别的无辜幼女也有被强迫卖淫的危险。归根结底,唐慧、老陈泄的是公愤而非私愤。
如果看到一份举报材料,先不去调查研究材料内容,而是首先对举报人进行挑刺,分析他的动机纯不纯。这样的人倒值得分析分析,因为他的做法变相地放纵了老虎苍蝇——试想事不关己的不想管闲事,与己相关的举报又是“泄私愤”,苍蝇老虎岂不成了法外之人,更加肆无忌惮,大行其道。你一味求全责备举报人,是否能出现一个打假英雄方舟子当超然世外的举报者?方舟子最后不也由打假蜕变成了假打吗?
古有祁黄羊“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他的“举”是举荐人升官。把它换成举报贪官撤职下台,未尝不可。我们反对血口喷人的诬陷,但绝不能拒绝含有个人恩怨的检举。只要能拓宽举报贪官污吏的渠道,何乐而不为?
2018/4/28于洈水河畔
(作者系湖北省杂文学会会员、松滋市杂文学会顾问,其杂文《贪腐的起点》获第三届“克权杂文奖”三等奖)
编辑:杨东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