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橱窗中看不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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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8-05-1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汪强】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去年10月,我的一位亲人在某县级人民医院住院。一天,她的女儿接到院方通知:你母亲住院快满月了,按规定必须出院。你要不出院也行,只要先办理一下出院手续,然后再办理一下住院手续。又说,为了不让患者受折腾,还让她睡在原来的病床上。得知此事,我反复琢磨,医院为何有如此规定?难道是凡病最多只要治一个月,若一个月还治不好,也就治不好了?既如此,医院又为什么让患者出院又进院?难道仅仅是为了满足患者家属的要求?

  前天晚上,与老同学语音聊天。她告诉我,她的先生患病在另一家县级人民医院住了两个月的院,先后按该院的规定办了四次住院手续,四次出院手续。我听罢暗自惊讶,原来类似的规定不只是哪一家医院有。然而我又有了疑问,两家医院的规定何以如此悬殊?假如规定以一个月为限是科学的,那让从半个月就出院不是草菅人命吗?如果以半个月为限是科学的,那叫人住一个月才出院不是在浪费医疗资源吗?难道是治疗手段不同因而所需时间不同?

  我这个人喜欢钻牛角尖,对于觉得奇怪的事情一定要搞清楚。经多方调查,懂得医院作如此规定,不是有什么科学依据,也不是为患者着想,而是为了增加医院的收入。此话怎讲?是这样的:按医院规定,患者住院,除了要预缴医疗费用外,还要缴一笔钱(上述两医院缴的都是600元)。这笔钱作何用?不晓得,只知道它不是药费,不是材料费,不是检查费,不是化验费……管它是什么费?让你缴你就缴,哪有这么多废话?床位紧着哩,你不住有人住。这就容易让人怀疑,作如此规定只有一个目的:多收钱。每办一个这样的手续,医院差不多了600元的净利润,没有市场风险,不存在技术问题。

  因父母先后患病,这几年我到过不少医院。每到一个医院,我都喜欢看看医院的宣传栏,一是看有哪些专家名医,二是看我所关注的医学知识,三是看医院有哪些规定。而我反复回忆,好像没有哪家医院将住院住多久必须出院的规定放在橱窗里。我还猜想,不仅在橱窗里找不到这一规定,就是医院的文档中也找不到它。因而,看一个单位、一个地区的制度建设,有两种情形值得注意:一是制度很好,但不实行,二是有一些规定橱窗是找不到,文档中也找不到,却被执行得一丝不苟。

  顺便说一下,本文提到的两家医院都叫作人民医院,我以为名不副实。出发点不是人民,岂可妄称人民医院?还是叫人民币医院为好。

 

  (作者系首届全国鲁迅杂文奖银奖获得者,其获奖作品为《麻雀为何要自由》)

 

  编辑:杨东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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