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郑君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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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8-08-27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朱林兴】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按现行制度,厅局级以上官员死后官方照例会在媒体上发讣告。郑君之死,是我从有关郑君的讣告上得知的。本来,死亡的原因是讣告的一个要件,然,那个讣告没有告知郑君死亡的原因。后来,我得知郑君是死于其逆子的刀下。官方照顾死者及其亲人面子而故意隐去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郑君时任政府部门的处长,我在上海财经大学工作,因课题研究我们相识了。他是课题委托方,我是课题承接方。在相处的十多年里,我们合作完成了多项重大课题。

  郑君出身于一个农民家庭,当过兵,大学毕业后分配在政府部门。他聪明、能干、能说会道,也很直爽。总的说来,我们相处得还是颇为融洽的。

  后来,郑君升了副局,尤其升了正局后,我和他关系就渐渐远了,是我主动而为的。我有个习惯,谁当了大官,不管以前我和他相处多么亲密,我就主动和他少来往。我不喜攀权贵,免得有趋炎附势之嫌。“门穴配户枢,鸡鹤难为伍。”我认为,朋友升官了,地位变了,人际圈子变化了,如他继续想认旧,他自然会来找你,否则难免自讨无趣。

  郑君生有两子,由此,他常常怡然自乐,甚至故意调侃我,因为我生的是女儿。有一次,他问我,孔子说人有三不孝,无后为大。这个“后”是指子还是子女?我回答道:“老兄生有二子,自然是光宗耀祖,孝道高于天,然如果天下人都生子而无女,那么谁当你儿媳,没有儿媳,你不也断后了,你孝你儿不孝了!”他无言以答。

  俗话说:“爱子爱在心里。”然而,郑君爱子是爱在脸上的。有一次,我正好应邀在其老家作客,吃饭时,大人还没有动筷子,他的大儿子却大口大口地先吃起来,还说:“这是我要吃的,你们不能吃!”一点规矩都没有。然郑君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一句:“老大!客人在,你收敛些好吗!”饭后,我和郑君正在品茶谈天,突然,有一孩子哭着来告状,说是他额头上的乌青块是郑君的大儿子用砖头砸的。郑君连句安慰他的话都没有,却反问那个孩子:“他为什么砸你,而不砸别人呢?”这无疑是在默认、纵容其子的错误行为。

  由于郑君长期娇生惯养和无原则偏袒其子,使其养成了好吃懒做,以至吸毒的恶习,隔三差五地向陈君索钱,以满足其犯罪的需要。郑君被害的那天,其子又来索钱。他见老子不愿给钱,还训他,便恶狠狠地拔出匕首往陈君要害处连刺三刀。郑君当即走了,演绎了一则当代临刑前儿子咬断母亲乳头的惨剧。

  郑君事业顺利,官至五品,有头有脸,在单位可谓一言九鼎,然在儿子面前却显得苍白无力,让儿子把他当作鸡一样杀了。真是可悲可叹!

  郑君走了,但留给世人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郑君为其子所杀,根子在其自身,确切地说是对其子“爱之不以道,适所以害之也(《资治通鉴》)。”古人云:“人才之成,从儿童起。”“爱子爱心里,爱面必害子。”天下父母没有一个不爱子女的,然真正的爱则是从小给孩子以为人之教育。那种偏于智育而忽略德育、体育的行为是极为有害的。

 

 

  (作者曾任上海财经大学城市室主任、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兼市府决策咨询专家,出版杂文集《桑穆随笔》,近年发表散文40多篇。)

 

  编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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