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公知”们的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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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9-04-0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王栩】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公知”原是指公共知识分子,是具有学术背景和专业素质的知识者,是进言社会并参与公共事务的行动者,是具有批判精神和道义担当的理想者。而在我国社会的实践中,“公知”一词有了讽刺的意味。因为一些貌似公正博学,实则摇摆不定,自视甚高,以天下评判为己任,视政府和百姓问题多多,自认担纲启蒙责任,诲人不倦的文化人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对目的性引导舆论或胡乱发表批判言论。

  “这国怎?亏总民,我陷思,定体问!”是网友对“公知”们的常用句式的简化,解释一下就是“这个国家到底怎么了?吃亏的总是人民群众,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这一定是体制问题”!

  “公知”们根本不管事情真相是什么,他们把所有事情都归咎于体制、归咎于国家、归咎于人民群众素质,再写一些批判文章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跟着批判,从而使得人民政府公信力急速下降。虽然某些地方人民政府的所作所为确实令人心寒,但没必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吧。

  上述所说的“公知”还只是一类,还有一类“公知”无时无刻不在赞美外国。不顾客观事实,实行双重标准:

  3月12日是我国的植树节,旨在提倡通过植树活动,激发人们爱林造林的热情、意识和环保的重要性。而那天的微博和各大门户网站上均极少看见相关报道,只有极少数的党媒和国家性质的媒体报道了全国各地一些中学组织学生去郊外种树的活动。那么,那些“公知”在转发什么呢?他们在转发的是某国因气候问题引得不少学生上街游行抗议的消息,还赞扬外国的学生勇于抗争,暗讽我国学生软弱麻木。

  “无官不贪”,也是在这些“公知”们口中传出来的,仿佛“贪污腐败”是中国独有。可他们并没有告诉一些了解不深的群众,在一些外国也有“政治献金”这个说法。

  所谓“政治献金”,就是指在从事竞选活动或其他政治相关活动的个人或团体,接受了来自外部对其无偿提供的经济利益。咋一看,像不像是在行贿受贿?不好意思,在他们那儿,这是合法的!不管是从哪个方面来进行解读,这个“政治献金”与“行贿受贿”都有九分相似。但“政治献金”是合法的,而且还有相关的限制规定。“公知”便是利用了合法的概念,才鼓吹某某国家从无贪污。

  “公知”们的双重标准可以体现在任何地方。如果你将真凭实据的文件摆在他们面前,以为他们会为此沉默的话,那你可就错了,一句“哪个国家都一样”的万能句式让你哑口无言。

  确实,哪个国家都一样,有好有坏,每个国家的国情都各不相同,掌权者的贪污方式也是多种多样。反腐问题应该是世界性问题,而不是“中国特色”。

  “公知”们的存在确实可以警醒国人,警醒社会,警醒当权者。但实行双重标准的“公知”们就是国家的毒瘤了。

 

  (作者简介:王栩,毕业于天津理工大学,现就职于湖北省松滋市杂文学会、松滋市东方书院,任职松滋市杂文学会创作部副部长,“东方乐读”微信公众号编辑部主任,系青年杂文家,其杂文《“佛系”与“丧”》荣获第四届“克权杂文奖”二等奖)

 

  编辑:张启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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