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愧对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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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9-09-2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许家祥】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社会是向前发展的,后人可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比前人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很多事情应比前人做得更好。但在食品安全管理上,今天的后人愧对前人。

  从夏商周秦汉到唐宋元明清,上下五千年,没看到有“瘦肉精猪肉”“苏丹红鸭蛋”“三聚氰胺奶粉”“孔雀石绿海鲜”“镉大米”“毒生姜”“地沟油”“皮革奶”“牛肉膏”“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的记载,没有“剩肉翻新”的高科技,更没有这样的互害模式:卖病猪肉的吃到了毒大米,卖毒大米的吃到了农药蔬菜,卖农药蔬菜的吃到了地沟油,卖地沟油的吃到了病猪肉……

  报载,古代的食品监管规范有序。从周朝起,对不合格食品就是零容忍,不单是禁止没有成熟的蔬菜瓜果上市,就连不在狩猎季节而遭到狩猎的动物,也一律不准在市面上出售,查到就是严罚!到了文化繁荣的唐朝,技术进步了,这事也就开始群魔乱舞了,法律便下了狠手。《唐律疏议》规定:商家如果发现食品变质过期,必须要立刻焚烧。否则一旦有人食用该变质食品中毒,商家至少一年徒刑。如果苦主中毒死亡,那更好办,谁卖的绞死谁。这条硬规矩,之后沿用到历朝历代,到明清的时候稍微修改:绞刑改成杀头!明朝的法律规定,卖家往肉里掺注水肉,和往粮食里掺沙子一个罪,最轻要打80大板。

  规矩如此严格,万一违法者犯了事,脚底抹油跑了咋办?好办,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从宋代起,中国的行会制度就十分完善,一家店面要开业,都是行会人物连带担保,出了事一旦肇事者跑掉,行会的行首却跑不了,总会有人扛锅。为了不扛锅,互相就得盯紧。像那种不法公司出了事就成功玩失踪的桥段,那年月是没有的。

  怎么样?前人抓食品安全够意思吧!

  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古代没有现代检测设备和技术,前人对食品安全的管理手段是原始的,但也是管用的。他们不召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不高喊确保食品安全的口号,不组织食品安全重大战役,不搞食品安全管理取得了重大成果的系列报道,不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而是扎扎实实地抓,认认真真地管,积累了许多经验,为后人做出了好样子。

  他们最成功的一条,是“依法管理”,即按照《唐律疏议》《大明律》等依法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不管违法者的爸爸是不是李刚,一律依法惩处,该打板子的打板子,该杀的杀。没有捞100万罚1万,交了罚款继续干的便宜事。清朝道光年间,北京东四大街一个卖猪肉的王老板,卖的猪肉把顾客吃得上吐下泻,直接判了斩立决!

  还有最最关键的一条,古时候没有“特供基地”。除了御膳房的食物要精挑细选、重点保障之外,其他官员都和平民百姓吃一样的食物。现在不同了,不少省市建立了“特供基地”,基地内的粮食、青菜、果品、鸡鸭鱼肉等无农药、无添加剂、无激素,水产品中没有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西林等代谢物,是真正的绿色食品,“特供”给领导干部。而不享受特供的普通大众大概都是铁打的胃、铜造的肝、钢管子般的肠子,什么食品都吃。

  这恐怕是后人最愧对前人的地方!

  今天的后人对不起前人,也对不起子孙。现在我们的儿子辈孙子辈身体素质越来越差,患癌症的越来越多,与不合格食品不无关系。我们百年之后,不仅无颜去见祖先,也会让后人耻笑。

 

 

  (作者简介:许家祥,长沙国防科技大学教授,杂文家,其杂文著作《台上的风景》获全国首届鲁迅杂文奖银奖)

 

  编辑:张启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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