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登徒子鸣冤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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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21-11-10 【来源:站内原创】 【作者:唐汇寅】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第七届克权杂文奖_横.jpg



阎君陛下:


吾乃战国时期楚顷襄王臣子。同朝之宋玉自恃貌美,风流成性。为争宠于楚王,作《登徒子好色赋》一文,极尽污辱之词。以吾钟爱丑妻“使有五子”,冠余“好色”之臭名。其巧舌如簧,骗得楚王偏听偏信,遂广为流传。、

吾向无眠花宿柳恶习,生养五子纯为传宗接代,亦为华夏民族生生不息。多生几胎功在家国,诬余“好色”岂非血口喷人。况古有嫫母,后有孟光、黄月英皆为丑女,黄帝、梁鸿、诸葛亮之妻皆生儿育女。莫非黄帝、梁鸿、诸葛亮亦为好色之徒乎?鄙人不才,不敢比肩诸位圣贤,然则内人纵然奇丑,吾却心无旁骛从一而终,堪作忠于爱情之楷模,与好色之徒判若云泥也。

夫爱情与好色大相径庭。

唐明皇“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贪恋杨贵妃美色之外,还有一往情深之专宠。是以白居易作《长恨歌》夸为爱情典范:“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晋武帝司马炎则迥异,如花似玉之宫女上万,令其眼花缭乱,不知临幸谁为好。只好听命于羊车,车停哪里即在哪里随睡而安,反正只逐一夜之欢。此真“好色”也,眼中徒有美色,何尝有真情实意。

又如西门庆,吃了碗里还望着锅里,朋友和仆人的老婆皆不放过。潘驴邓小闲,样样占全。一旦将美色占为己有,便以“淫妇”相称,“着恼时打顿棍子,稍不中意,就叫人领出去卖了”。实乃“打老婆的班头,坑妇女的领袖”,几曾有一丝一毫情意可言。

再看今之阳间,贪官污吏甚众,上自达官贵人,下至乡村小吏,多有一条“与他人通奸”之劣迹。此事固不入刑,但其中一方若系已婚,且其合法妻子(或丈夫)尚在,另一方公然鸠占鹊巢,便涉嫌“寻衅滋事”了——西门庆派来旺出差半年之久,自搂其妻日睡到夜、夜睡到明,正属此例。他毒死武大郎,坑害花子虚、蒋竹山,进而霸占潘金莲、李瓶儿,造成精神损害另加肉体伤害,可谓色欲熏心色胆包天猪狗不如。

贪官与他人通奸,限于一人或数人,尚可谓之情人。实则情投意合是假,权色交易为真。手中无权,谁来卖身投靠?至于通奸数十人、包养一百多房者,唯有归入司马炎滥情泄欲之色鬼行列。内蒙某公安厅长与情妇反目为仇后,竟一枪毙命,比西门庆有过之而无不及矣。其情意何在?“好色之徒”转赠他们方名至实归。

诸多通奸官员落网后,无不沉痛检讨自己没有认真学习,放松思想改造。细观其检讨,当属认真学习过也。诸君学则学矣,说也会说,理当为群众示范,何以训斥他人引经据典、振振有词,自己反倒背道而驰,言行相符不若西门大官人也。

吾则始终笃信儒家学说,修身齐家,洁身自好,受诬“好色之徒”,实属千古奇冤。陛下明察秋毫善断是非,万望垂怜,为草民主持公道,洗刷沉冤,还我清白。

吾从阳间至阴间,为此上访数千年。时至今日,贪赃枉法之色鬼只获轻描淡写“与他人通奸”,彼宋玉之流竟貌似工于鉴美之风流雅士——选美大赛可胜任评委;吾一用情不移者反成饥不择食之重口味、不论美丑之色鬼。如此世道岂非黑白颠倒是非混淆,陛下若不拨乱反正,叫天下苍生视谁为师,何去何从!


登徒子顿首

某年某月某日


(2021/7/14于洈水河畔,原载《杂文月刊》2021年10月原创版)


(作者简介:唐汇寅,男,生于1950年,大专文化。湖北省杂文学会会员、松滋市杂文学会顾问,其杂文三次获得“克权杂文奖”)


编辑:张启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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