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录:卌年三代表 浓浓人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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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2019-10-1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刘宜春】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型通讯报告集《我 们松滋人》(第六卷)采稿之十九: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松滋市(县)设立人大常委会40周年,40年来,松滋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履职尽责,开拓进取,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为地方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40年来,在松滋县(市)人大发展的不同时期我家也产生了三名人大代表。他们当代表履职尽责,有的本身也是人大工作者。在这个重要的时间节点写写我家不同时期的三位代表有特别的意义。

  我堂哥许元甲——松滋县第九届、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是松滋县首次直选的代表)。

  历史的发展,都有值得铭记的时刻。40年前,在改革开放的号角声中,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也稳步展开,1979年7月,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选举制度作了一些重要改革。1980年7月11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湖北省县级直接选举实施细则》出台。决定于当年下半年在全省普遍开展县级直接选举工作。

  这是结束“文化大革命”以后,我省恢复人民民主权利的第一次选举,又首次将直接选举扩大到县一级,并实行差额选举,因此深得广大人民群众拥护。

  

  许元甲代表

  

  我家堂哥,现年62岁的松滋市沙道观镇车路口村村民许元甲,当时是涴市区毛家尖村小的老师。作为农村最基层的代表,他见证和参与了这一历史进程。时光荏苒,青丝已成华发,但当年的这段经历,一直珍藏在他心底。

  “1980年10月,当时县里和公社层层举办了培训班,各个单位和生产队也组织干部群众进行了专门学习,我们大队的喇叭每天播音2次,告诉人民群众选举人大代表的意义,以及如何进行选举,选举成为了人们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元甲哥回忆说,那段时间,“直接选举”“差额选举”“选民证”“选民登记”等一些新鲜的选举名词,几乎家喻户晓。

  在县选举委员会统一安排下,全县自10月份开始进行选民登记。截止11月15日,登记的选民四十五万零七百九十七人,广大选民领到象征着民主和权利的选民证时,无不兴高采烈。许元甲记得,当时他们村的杨学明在领到选民证后激动地说,解放前穷人无权选举,解放初期我们不懂选举,“四人帮”横行时违心选举,这一次才真是发扬民主搞选举,我一定要珍视这个民主权利。

  11月份开始,全县各选区按照县选举委员会分配的代表名额,开始采取自下而上,“三上三下”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并在各选区张榜公布。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又先后召开各种会议,反复协商,最后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并再次在各选区张榜公布。

  12 月 15 日,全县按选区或投票站召开选举大会,由全体选民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直接选举。机关单位、厂矿学校的会议室,以及农村里的很多祠堂、仓库、以及大队部,都临时改成了选举会场。许元甲所在选区的选举会场有两个,毛家尖大队和向阳大队,毛家尖大队为主会场,会场设在大同乡政府。当他一早赶到会场时,里面已是人头攒动。醒目的会标,红红的标语,气氛庄严而隆重。

 

  

  许元甲代表的代表证

  

  当大会主持人宣布完投票规则和正式候选人名单后,他同其他选民一样,认真填好选票,排着队有序地将选票投入票箱。投票结束后,大家都留在现场,全神贯注地观看工作人员计票、唱票,见证首次直接选举县人大代表产生的历史时刻。在这次选举中许元甲以高票当选为松滋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人大代表人民选,充分尊重和保障了人民群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真正体现。”元甲哥说。

  以此为新的起点,县乡两级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成为常态。民主政治建设的春风,吹拂松滋,焕发出蓬勃生机和活力,为松滋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引擎。

 

  我父亲刘维训——松滋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松滋市第一届人大代表)

  1993年,我父亲刘维训当选为松滋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1996年松滋撤县建市,当年的7月9日松滋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原“松滋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更名为“松滋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等决定,因此我爸也是松滋撤县建市后的第一届市人大代表。他当时的职务是涴市镇的人大联络处主任和镇人大主席。我调到市人大工作以后,我爸爸经常回忆他在乡镇人大工作的经历。他说,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立以前,乡镇没有常设的人大机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人大代表根本无法履行职责,有的地方甚至每年一次的乡镇人代会都无法保证。“开会一声喊,中午吃餐饭;书记作报告,镇长讲生产;民主是形式,半天把会散”,成为当时乡镇人大工作的真实写照。他回忆说:“1984年,全县实行区、乡、村体制,恢复了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1987年涴市撤区设镇,12月涴市镇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镇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依法选举镇人民政府镇长,依法差额选举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还作出了相应的决议。”从1987年开始乡镇设人大联络处、人大主席团。至此,乡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1996年,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涴市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对于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除镇委报请上级组织部门审查批准的候选人外,人民代表可以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经大会主席团审查批准后,列入正式候选人一并参加选举。1999年,乡镇撤销人大联络处。我父亲对人大工作很有感情,他1993年任涴市镇人大联络处主任。他说做人大工作要有“三情”即感情、热情、激情,当人大代表要有“三心”即真心、用心、公心。他从事人大工作期间,涴市镇连续几年被评为县市人大工作的先进单位,1998年他本人被评为松滋市先进人大代表,市人大的梅运平等同志写的《他找准了工作坐标——记湖北松滋涴市镇人大主席刘维训》的通讯稿件还上了《楚天主人》和中央一级的刊物《领头雁》等。

 

  

  刘维训代表的代表证

 

  我本人——松滋市第五、第六届人大代表

  时光荏苒,伴随改革开放的春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2013年12月,我从市委党校调进人大机关工作。2014 年,我补选为松滋市第五届人大代表,2015年当选为松滋市第六届人大代表,先后经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代工委主任和教科文卫委(民宗侨外委)主任。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一名直接从事人大工作的工作者,我有幸见证了新时代松滋市人大及常委会的发展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松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秉承“与党委同心、与政府同力、与大局同步、与法律同行、与人民同声”的工作理念,坚持突出党的领导、突出政治属性、突出群众关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权,在促进松滋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上很好地发挥了人大职能作用。

  

  刘宜春代表

  

  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认真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通过人大审议决定程序,使党委的主张成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市委决策的贯彻实施。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办事,凡是人大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点检查等都及时向市委汇报,紧贴市委工作思路,在市委的重视和支持下开展工作。在人事任免上,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修订完善了常委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使党内工作程序与人大任免程序有机统一起来,通过法定程序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成为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促使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公仆意识,更好地忠于职守,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利。

  二是坚持依法行使职权,以有效监督助推大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抓重点、督大事、求实效”的要求,运用现代化科学技术,先后建设完善了地方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司法监督平台,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在确定年初工作要点时,尽量注意与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结合起来,合理制定调研课题,在开展视察、调研时,主动与监督对象衔接,力争把部门工作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和人大监督的重点有机结合起来,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在工作中形成合力。凡是常委会作出的决议、提出的审议意见,都及时转交“一府一委两院”办理落实,限期报告办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特别是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热点、难点、重点工作,常委会反复审议,跟踪督查,务求见效。如为保护好松滋的碧水蓝天,着力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市五、六届人大常委会持续发力,紧紧抓住水污染防治这一重点,持续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监督工作。从2012年开始,市人大连续4年把饮用水源保护监督作为年度工作重点,重点围绕24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洈水水库水源保护开展了系列、持续的监督,促进了洈水水库等市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好转。

  三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代表机关明确定位,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基础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把代表组织起来、武装起来、调动起来。代表培训、“代表之家”、代表小组、代表活动等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实现了全市全覆盖,代表履职能力、履职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以来,市人大每年都开展一项特色实践活动,如千名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活动,“万名代表促壮腰”活动,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向选民述职活动,2017年以来,持续开展的“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2018年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重大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为全省“重大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提供了借鉴。2018年,湖北省人大在我市召开了现场会,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步履更加铿锵有力。

  如果说,过去40年,松滋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改革开放同频共振、一路同行,那么,踏着新时代的节律,松滋人大及其常委会又将开始新的出发。我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下,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松滋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会开创新局面,再创新辉煌!

 

  (作者简介:刘宜春,女,1990年毕业于湖北大学,现任湖北省松滋市人大常委会教工委(民宗侨外委)主任。曾任松滋市沙道观镇委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市妇联副主席,市委党校副校长。

 

  编辑:杨东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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